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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一方三無的應該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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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一方三無的應該怎麼處理

在車輛行駛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是車主最不願意遇上的,特別是與一些無車牌、無行駛證、無養路費行駛的三無車輛發生事故,更讓人鬱悶。那麼,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一方三無的應該怎麼處理呢?今天小編就來介紹一下三無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問題。

一、“三無”車輛的管理誤區:

(一)把“三無”車輛列為臺賬外車輛管理

由於“三無”車輛沒有車牌號,在徵費電腦檯賬中沒繳費檔案,這類車輛在轄區內的存在無疑成為了名符其實的賬外車輛。在日常的工作中,我們對“三無”車輛基本是查處為主,每查獲一次,按照有關規定對其進行徵收並處罰一次,沒有把這部分車輛納入正常的應繳費車輛進行管理,對其進行連續性的徵費。由於思想上不夠重視,管理手段不到位,放縱這類車輛偷、漏、逃繳規費。在對“三無”車輛的管理工作中,我們思想上要重視,應該把已查明的“三無”車輛進行統一編號,按編號或車主姓名把這些車輛列入電腦徵費系統中,建立繳費檔案,要求車主每月按時繳費。通過建立繳費檔案,從管理手段上實現“三無”車輛繳費的連續性,真正做到應徵不漏。

(二)把“三無”車輛作為單位“創收”的來源

由於只把“三無”車輛當成編外車輛,沒有將其列入電腦繳費管理系統與其他車輛一樣進行正常徵費管理,在工作中,有些單位以解決辦公經費、改善職工福利等為藉口,對“三無”車輛進行一些“特殊照顧”,出現“以罰代徵”現象,更有甚者對這些車輛收取一定金額的“保護費”後,任其在轄區內運營。這種自創的一套把“三無”車輛應繳的交通規費作為單位、個人創收來源的特殊方式,是違法行為。

(三)為加強源頭管理,擅自降低徵費標準

“三無”車輛大部分都是在施工工地進行短途運輸,而施工工地特殊的地理位置往往給徵稽部門的稽查工作帶來一定難度。徵稽部門在對“三無”車輛進行稽查過程中,經常遇到被車主圍攻、挖斷進出工地通道等阻撓交通執法的突發事件。為了更好地加強對施工工地“三無”車輛的徵費管理,徵稽部門只好通過與施工單位進行協調,通過施工單位代繳規費的方式,加強工地“三無”車輛的源頭管理。但有的徵稽部門在加強源頭管理的協調工作中,頂不住壓力,不能堅持徵費政策及原則,擅自降低對車輛的徵收標準,對某個工地的“三無”車輛只按正常徵費率的50%或更低的標準徵收。這種優惠政策讓這些“三無”車輛能以較低的成本營運,在一定範圍內擾亂了車輛運輸市場的秩序,造成不公平競爭。

近幾年來,“三無”車輛的陣容不斷壯大,特別是徵稽部門執行新的養路費計量標準後,部分車輛養路費的計徵噸位增加較大,車況較差、接近車輛使用報廢年限的“大噸小標”車輛紛紛加入到“三無”車輛的大軍中,“三無”車輛有氾濫之勢,造成國家規費的漏失,並嚴重擾亂了正常的運輸市場。徵稽、運管部門應該加強對“三無”車輛的徵費管理力度,從嚴治理,不讓“三無”車輛有生存的空間;同時應加強與交警部門聯絡,對“三無”車輛進行專項治理,按照《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對“三無”車輛實行強制報廢,堅決取締“三無”車輛。

二、交通事故一方三無車輛的處理流程

對於三無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的,應該先按照正常的事故來處理,就是先不考慮有無行車證、駕駛證、牌照.然後再單獨處理三無問題,一般事故的處理程式如下:

(一)現場勘查

1、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即行撤離現場,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必須保護好現場,並迅速報告公安機關。

2、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後,必須嚴格在承諾制度的時間內快速趕赴現場,並快速處置現場。

3、進行現場勘查包括現場訪問、攝影、製圖、丈量、勘驗等系列工作。現場勘查必須做到依法、及時、全面、準確。

4、現場勘查記錄經複核無誤後,應要求當事人或見證人在現場圖上簽名。

5、為檢驗需要,必要時可扣留肇事車輛和當事人的相關證件。

6、與當事人預約事故處理時間。

7、事後展開調查必須依法進行,包括詢(訊)問、痕跡提取檢驗、技術檢測、損害評估和其他必要的鑑定。

(二)責任認定

1、在調查階段,必要時可召集當事人進行舉證。

2、在查明事故的基本事實和收集充足的證據後,嚴格接照規定時間依法作出責任認定。

3、公佈責任時,必須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講清事故的基本事實和認定責任的理由與依據。

4、告知當事人若對認定書不服,3日內向上級交警部門申請複核或應當在民事賠償訴訟當中一併解決。

(三)處罰

1、責任認定發生法律效力後,應把對責任當事人作出的處罰意見呈送領導審批。

2、根據領導作出的處罰決定填寫處罰裁決書。

3、向責任人宣佈處罰裁決。

4、告知當事人申請行政複議的權利和法律時效。

5、辦理處罰的相關手續。

6、執行處罰。

(四)賠償調解

1、收集與損害賠償相關的證明、票據、各種資料。

2、在確認傷者治療終結或確定損害結果後,必須在規定時間內詢問各方當事人或代理人是否願意進行賠償調解。願意調解的,調解次數最多為兩次;不願意調解的,告知當事人可在法定時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3、調解成功後,製作《調解書》,並分別送交當事人。

4、調解未成功的,應當填寫《調解終結書》,送交當事人,並告知當事人可在法定時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交通事故一方三無的應該怎麼處理?按照規定,對於三無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的,應該先按照正常的事故來處理,同時,在加強“三無”車輛的管理工作中,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從嚴治理,嚴格控制,以達到清除這些車輛,為車輛營運車創造造良好環境的效果,更多相關問題您可以諮詢本站開封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