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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殘疾輔助器具費包括什麼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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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殘疾輔助器具費包括什麼規定?

交通事故殘疾輔助器具費包括什麼規定?

1.殘疾人器材費規定的有關法律、法規及司法解釋第三十條工傷保險規定工人受傷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由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安裝假肢,矯正器、假眼、假牙和輪椅等輔助裝置的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

2.《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五十條第(六)項殘疾用電器費用:因殘疾需要補償的功能用電器,按醫療機構認定的通用用電器費用計算。

3.第二十六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殘疾輔助器具的費用按照一般適用器具的合理成本標準計算。如果您有特殊的傷情需要,可以參考輔助裝置準備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的費用標準。輔助裝置的更換期限和補償期限,參照籌建機構的意見確定。

4.“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釋幾個問題關於賠償案件的審判電擊傷害”第四條6款殘疾裝置費用:殘疾人必須準備假肢的受害者,摩托車和其他輔助裝置日常生活或輔助生產需要醫院的證書計算根據國產普通電器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