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車輛交通>交通事故處理>

交通事故後清理是怎樣

交通事故處理 閱讀(1.38W)

交通事故後清理是怎樣

一、交通事故後清理是怎樣

1、固定現場證據,打電話;

一般發生交通事故,首先應該根據情況打電話,要是有人員受傷,首先應該撥打120,因為這直接關係到我們的損失,以及我們對於傷者的最基本尊重,要是現場沒有人員受傷,應機會撥打122報案,及時記錄現場的狀況,以便在後面保險報案和商議處理提供充足的證據。

2、儘快記好現場狀況後,儘快撤離交通現場,恢復交通,對於不願離開妨礙交通者,交警有權給予強制撤離,對於當事人妨礙交通的車輛,交警都會及時將車輛移動到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具備下列情形之一情況交警會依法給予處罰

(1)駕駛人未擁有,有效動車駕駛證

(2)另外要是駕駛人有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瓶或者麻醉劑等

3、交警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在撤離到安全地點以後,交警會更會根據現場固定的證據以及當事人和證人陳述來來判定,主要的責任方,另外在交通事故確認書籤字時,一定要確定有沒有其它附帶的損失,比如手機,電腦等重要的物品。確定當事人的責任,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由當事人簽名。

4、當場調解;

當事人要是要願意自行私下解決,要是當事人不知道想,車輛的所損傷部位具體修復價格可以,可以及時及時向銷售或者售後顧問打電話,資訊修復價格,以免因為資訊不足導致多餘的損失,在確定後就可以在確認書上簽字。

5、保險報案;

應該注意的事項,在交通事故發生以後應該在48小時之內報案,否則將不能全險理賠,在配額上會縮水,或者保險公司不予理賠都有可能,所以大家一要注意這一點。

二、交通事故結案期限是多久

交通部門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的時候一般就結案了。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製作認定書之後一般結案了,這時公安機關可能會有一個例行的調節,達成調節意見的,會出具交通事故調解協議書;沒有達成意見的,則不會出具相應的調解協議書。

三、交通責任認定書有誤要怎麼辦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

第七十一條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複核申請。當事人逾期提交複核申請的,不予受理,並書面通知申請人。

複核申請應當載明覆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同一事故的複核以一次為限。

第七十二條複核申請人通過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複核申請的,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複核申請之日起二日內將複核申請連同道路交通事故有關材料移送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複核申請人直接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複核申請的,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五日內提交案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