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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交通事故後怎樣辦理保險理賠

交通保險索賠 閱讀(2.28W)

遇到交通事故後怎樣辦理保險理賠

很多時候機動車所有人或管理人都是購買了一定的商業車險的,而只要遇到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在保險賠償範圍內的,那麼此時就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進行理賠。不過此時當事人遇到交通事故後怎樣辦理保險理賠呢?可能很多人不是很瞭解,下面就讓本站小編來為你做詳細解答吧。

1、是能找到事故責任方,並且對方願意主動配合。

事故車輛若是投保全險,可以先通過交強險賠付,若是額度超過賠償限額,餘下部分可以通過商業險賠償,交通事故賠償可以包括:醫療費、住院伙食費、營養費、精神損害撫慰金、護理費、殘疾鑑定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及治療期間的交通費等必要費用;自費藥部分不在汽車保險賠償範圍內(個人投保的商業意外險可以覆蓋)。

2、是交通肇事逃逸後又找到事故責任方的。

這種情況在偏僻道路或夜間事故比較常見,也是對當事人造成傷害最大的,這個時候就需要客戶平時對意外有充分的認識,主動投保意外險並且附加意外醫療才能有保障;事故發生後若是最終通過交通隊找到事故車輛的所有人,治療期間的全部費用先由事故車輛的交強險限額部分承擔,餘下的部分應由車輛的駕駛人員或和車輛的所有人共同承擔,商業保險不承擔逃逸事故的責任賠償。

汽車商業險第三者責任保險出險發生意外事故時,駕駛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事故發生後,被保險人或者駕駛人在未依法採取措施的情況下駕駛保險車輛或者遺棄保險車輛逃離事故現場,或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

3、是對方無賠償能力或交通肇事逃逸找不到事故責任人的。

這種時候,受害方可以申請社保賠付,但是社保起付線以下部分和自費藥及相關的誤工費等都需要自己承擔。

社會保險法(2011年7月1日起實施)第三十條規定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一)應當從工傷保險金中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三)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

(四)在境外就醫的。

醫療費用依法應當有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實踐中,在遇到交通事故後當事人不要慌亂,此時需要在自己的能力範圍內搶救傷員和財產,轉移到安全地帶,然後報警,通知醫護人員和保險公司。而在實際申請進行保險理賠的時候,會需要當事人提供相應的材料,此時也就要求當事人在事故現場進行必要的取證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