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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期間工作崗位變動降工資可以嗎?

交通事故案例 閱讀(5.76K)

一、懷孕期間工作崗位變動降工資可以嗎?

懷孕期間工作崗位變動降工資可以嗎?

不可以,女職工懷孕期間可以獲得相應的保護,要是原本的工作崗位不夠輕鬆,那麼現在公司就有義務調整其到適宜的崗位上,但對應的崗位有其對應的工資標準,可是公司不能對懷孕女職工調整工資條件。

懷孕期間崗位調整不能降低工資待遇,這在我國《勞動合同法》中是有明確的規定的,對於懷孕期間的婦女,用人單位應當嚴格按照上述法律規定的標準來發放工資待遇,否則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來要求進行賠償。

調崗是需要雙方同意,3期不得降低女職工工資。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五條: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調崗降薪屬於變更勞動合同的主要內容,用人單位必須先與勞動者協商一致,未經勞動者同意,用人單位單方面調整崗位,原則上是無效的,可以先跟用人單位協商,協商不成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到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

懷孕期間,女職工是可以享受正常的工資待遇的,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手段來剋扣懷孕職工的工資待遇,對於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勞動者是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的權益,對於解除勞動合同的,還需要支付雙倍的經濟補償

任何公司不得在女職工懷孕期、產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

因此,公司不能隨意調整懷孕女職工的工作崗位,即使是為了保護女職工的原則將懷孕女職工調到相對輕鬆適宜的工作崗位,但也不能降低女職工的工資性收入。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五條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二、懷孕期間工作崗位變動降工資的處理方法是什麼?

公司要在調整女職工崗位之後,還想調整其工資條件的,是在損害女職工的權益。遇到這種違規的公司,女職工可以採取下面的處理辦法:

1、去找公司協商

如果公司對其中有什麼誤會的,或是做了其他安排的,那麼在開頭是不適合採用較為極端的方法的。建議最好就先找公司協商下,這也不是什麼大事,而且公司方面是明顯違規的,加上協商也比較不費時間,選擇這個方法可以節省相當部分的精力。

2、去找人來調解

你跟公司之間不能協商一致,那你可以要求有關機構調解如,一般當事人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機關、仲裁機構、法庭等進行調解。

3、去申請勞動仲裁

解決勞動糾紛,最常見的就是去申請勞動仲裁。這點也主要因為合同當事人協商不成,而且雙方也不願調解的,那麼現在就可根據合同中規定的仲裁條款或雙方在糾紛發生後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4、去法院提起訴訟

如果勞動合同中沒有訂立仲裁條款,或者說在事後也沒有達成仲裁協議,那麼現在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將合同糾紛起訴到法院。

在實踐中,一般懷孕女職工在孕期、產期以及哺乳期內都有相當的權益,而有些不正規的公司為避免這些勞動力浪費,會直接調整崗位降低薪水等方式,不管是怎樣的一個情況,建議最好就按照法律規定,權益要有損害的,就積極採取上面的方式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