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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拖欠工資拒絕調解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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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拖欠工資拒絕調解怎麼辦?

公司拖欠工資拒絕調解怎麼辦?

如果單位不接受調解,那就到勞動仲裁委申請仲裁,如果對仲裁裁決結果不服的,可以到法院上訴。沒有經過仲裁一般是不能直接到法院上訴的。

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工資及經濟補償金,對於用人單位的該種行為,可以選擇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舉報,或者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機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老闆拖欠工資怎麼討要?

拖欠工資的,可以到勞動部門的保障監察大隊投訴,也可直接申請勞動仲裁。

首先應該到所在市區的勞動局對公司進行投訴,勞動監察大隊會對此立案,留下自己的基本資料,然後去公司調查瞭解,事情屬實他們會出面調解,並警告公司的行為已違反法律的,遇到拒不執行的公司他們會強制執行。

單位拖欠工資是一個常見的問題,可以通過下面的方法解決:

(一)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通常是勞動管理監察大隊)。

(二)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仲裁費用200——300元,如果勝了全部由公司負擔)。

(三)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拿到仲裁書後15天之內到法院起訴。

(四)根據國家規定在仲裁或訴訟的時候,可以要求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若公司拒絕調解,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老闆不給員工工資,員工可以先跟老闆協商要求,用人單位在規定時間內支付工資,如果用人單位還是不給,可以攜帶材料去勞動行政部門投訴,由該部門的用人單位進行處罰,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