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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公司拖欠員工工資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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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築公司拖欠員工工資怎麼辦?

建築公司拖欠員工工資怎麼辦?

公司拖欠員工工資,職工應當首先與公司協商,協商不成,可以向勞動監察投訴,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有欠條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1、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2、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通常是勞動管理監察大隊);

3、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

4、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拿到仲裁書後15天之內到法院起訴。

二、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1、向用人單位住所地或者勞動合同履行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勞動爭議仲裁是追索勞動報酬的有效途徑,一般都可以最後得到解決。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應當提交仲裁申請書和按被申請人人數提共副本,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1份;相關證據影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部分地區還需要提供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 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住所、通訊地址和聯絡電話,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通訊地址、聯絡電話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2)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3)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提交影印件的需要把原件提交仲裁委查驗。

2、根據《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二十七條第四款規定,勞動者追索勞動報酬適用特殊時效,自勞動關係解除或者終止之日起為一年。由於一些省市未經勞動監察限期支付不支援賠償金,建議先向勞動監察投訴,限期內不支付的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三、公司拖欠公司需要支付賠償麼?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1、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2、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4、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公司不按照規定發放工資,屬於勞動爭議,故此不能在糾紛發生之初,就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否則該請求會被以該糾紛沒有被仲裁機構受理過為由駁回,也就是說,只有是對裁決不服的情形,勞動爭議的訴訟請求才有可能會被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