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合同事務>合同終止>

解除合同後公司拖欠工資怎麼辦

合同終止 閱讀(9.94K)

一、解除合同後公司拖欠工資員工的處理方法

解除合同後公司拖欠工資怎麼辦

1、與單位協商

被拖欠工資,建議首先與單位進行協商。不過,這類爭議的協商最忌諱不顧一切的大吵大鬧,這往往適得其反。所以建議在與單位協商前要先了解相關的法律法規,做好充分的理論準備,這樣協商的成功率也相對提高。

2、向勞動行政部門尋求權利救濟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因此,當被單位拖欠工資時,到勞動部門尋求權利救濟無疑是一個行之有效的方法。

3、解除合同獲取經濟補償

除了可以到相關部門尋求救濟外,勞動者也可以選擇主動解除勞動合同,因為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並且在這種情況下,參照第四十六條的規定,用人單位還需要按照法定標準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如果用人單位不同意,也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和人民法院尋求幫助。

二、關於解除合同後公司拖欠工資如何維權的法律規定

1、《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十一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下列事項實施勞動保障監察:

(一)用人單位制定內部勞動保障規章制度的情況;

(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情況;

(三)用人單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的情況;

(四)用人單位遵守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規定的情況;

(五)用人單位遵守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情況;

(六)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

(七)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

(八)職業介紹機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職業技能考核鑑定機構遵守國家有關職業介紹、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技能考核鑑定的規定的情況;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保障監察事項。

2、《關於實施〈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若干規定》第十三條 投訴應當由投訴人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遞交投訴文書。書寫投訴文書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投訴,由勞動保障監察機構進行筆錄,並由投訴人簽字。

第十四條 投訴文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投訴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住所和聯絡方式,被投訴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勞動保障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事實和投訴請求事項。

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訴,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告知投訴人依照勞動爭議處理或者訴訟程式辦理:

(一)應當通過勞動爭議處理程式解決的;

(二)已經按照勞動爭議處理程式申請調解、仲裁的;

(三)已經提起勞動爭議訴訟的。

3、《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二十八條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並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

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以上就是本站小編為您整理的相關知識,綜上所述,解除合同後公司拖欠工資的行為是違反法律規定的,員工要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地合法權益,公司應該在解除勞動合同的同時就要付清員工的工資解決與員工的其他經濟糾紛,更好的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更大限度的維護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