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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非全日制用工管理辦法的規定是怎樣的?

交通事故案例 閱讀(1.73W)

一、關於非全日制用工管理辦法的規定是怎樣的?

關於非全日制用工管理辦法的規定是怎樣的?

1、《非全日制用工管理辦法》

第二條非全日制用工人員指除由總公司批准,並授權分(子)公司與其簽訂勞動合同的在冊職工外,包括實習生、臨時工等。

第三條非全日制用工人員用工應堅持“因崗定員,控制數量,擇優聘用,依規審批,合同管理”的原則。分(子)公司原則上不得聘用非全日制用工人員,確因工作需要出現崗位空缺時,一般由分(子)公司在全系統正式用工人員圍排程,無人員調整時,必須經總公司批准方可聘用。

2、非全日制用工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方可聘用: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無、違規行為和不良記錄;

(2)愛崗敬業,樂於奉獻;

(3)原則上應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技術崗位應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術書;

(4)熟悉本崗位工作容,具備完成本崗位工作的基本知識和技能;

(5)身體健康,男45週歲以下,女40週歲以下。

二、非全日制用人員簽署的勞動合同之中包含哪些內容?

用工單位須與非勞務派遣公司的非全日制用工人員簽訂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從勞務派遣公司聘用的,憑勞務派遣公司與派遣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由用工單位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上崗協議),由分(子)公司人力資源部存檔備案。勞動合同的主要容包括: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住址和居民或者其他有效件;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崗位職責要求;

(七)勞動報酬,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違反勞動合同者應當承擔的責任,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十)雙方認為需要規定的其它事項。

根據規定,單位在聘用非全日制用工人員之前,需要安排勞動者進行體檢,在體檢合格之後,非全日制用工人員應與用工單位簽訂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之中可以度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以及勞動合同期限等的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