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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私了包括哪些程式

輕微事故快速處理 閱讀(1.76W)

交通事故私了包括哪些程式

我們都知道在交通事故發生之後我們要進行處理,有的人會選擇上法庭處理交通事故,但是在遇見較小無傷亡的交通事故的時候呢大多數也會選擇私了,那麼在我國是如何私了的呢?下面就跟小編一起來看看交通事故私了包括哪些程式吧。

交通事故由當事人自行處理現場的,應按下列程式辦理:

1、處理交通事故現場前,當事人應記清對方的姓名、單位、車種、車號;

2、處理交通事故現場後,由肇事方寫明事故事實,經雙方簽字後,交給受害方;

3、雙方交換駕駛證或有效身份證件;

4、當事雙方應在2小時之內(特殊情況可延長至3小時),駕駛發生交通事故的車輛共同到當地公安交通管理機關報案,逾期不到的按不及時報案認定交通事故責任;

5、注意:對於損失輕微的交通事故,當事人可以自行協商解決;

處理現場後,當事雙方對事故事實有爭議的,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按處理現場前肇事方寫明的交通事故事實認定責任;

6、發生碰撞固定物的單方交通事故時,當事駕駛員或有關人員應立即報案,並將車輛移至路邊或不妨礙交通的地點,等候公安交通管理機關的處理;

7、對當事人按規定自行處理現場的交通事故,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按事故處理簡易程式辦理結案手續,不再受理此事故責任的重新認定,經濟賠償只調解1次。

以上就是由本站的編輯為您帶來的關於交通事故私了的程式,希望小編的編輯能夠對大家的生活有所幫助,其實對於交通事故私了最重要的就是證據的保留,希望大家都要用數碼裝置記錄下當時的情況,如果大家對於交通肇事罪還有其他的疑問,歡迎詳情諮詢我們本站的線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