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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擬拆遷的協議要注意些什麼

拆遷安置律師解答 閱讀(8.39K)

1、模擬拆遷的模擬過程不透明,不會對所有人進行公佈。也就是模擬拆遷過程中,百姓的意願到底有多少,有關部門並不會對所有人進行公示。因此,一些居民不明就裡,就在補償協議上籤了字。剩下的人眼看沒有簽字的人越來越少,內心比較著急,也草草簽字。因此,從根據你的意願簽字,到逼你簽字,很大程度上,還是看當地有關部門的意願。
2、簽字的主體不適格。適格是一個法律上的概念,意思是不具備全部或者部分簽字的資格。
模擬拆遷上有很多時候都是投資方來進行簽字,而並不是行政部門。因此,在很多時候被看作是民事協議,在後期進入實質拆遷階段的時候,往往不具備相關的法律效力。如果拆遷方不承認相關協議的效力,很有可能讓被拆遷戶陷入被動。
3、實踐中,模擬過程中,就已經開始實際強制拆除了,只要簽了模擬協議就等同於實際徵收了。所謂的模擬搬遷和徵收的有機結合是一句空話。
4、在實踐中,徵收部門或確定的專案主體,出於利益考量,並不會真正告訴拆遷戶所簽訂的協議是模擬的。往往協議簽訂了,正式的徵收決定間隔很久也未作出,導致徵收評估結果與初次評估結果出現重大差異。被徵收人無法接受按初次評估結果作為補償條件,矛盾再次爆發。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五條
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於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麵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週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補償協議訂立後,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模擬拆遷的協議要注意些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