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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經紀商的權利與義務有哪些

證券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9.86K)

證券經紀商是代理客戶買賣有價證券的機構或個人。證券經紀商的權利有:
(1)有拒絕接受不符合規定的委託要求的權利,即投資者的委託要求應符合有關法律和規章制度的規定。
(2)有按規定收取服務費用的權利,如交易佣金等。
(3)對違約或損害經紀商自身權益的客戶,經紀商有通過留置其資金、證券或司法途徑要求其履約或賠償的權利。
同時,證券經紀商也必須承擔一定的義務。這些義務主要體現了為委託人服務和公平買賣的原則,例如:堅持信譽為本、客戶至上;堅持客戶優先、委託優先;堅持為客戶負責,但不代替客戶進行決策;堅持公平交易,不得以非正當手段牟取私利。
【法律依據】
《證券法》第一百四十條規定,證券公司辦理經紀業務,應當置備統一制定的證券買賣委託書,供委託人使用。採取其他委託方式的,必須作出委託記錄。
客戶的證券買賣委託,不論是否成交,其委託記錄應當按照規定的期限,保存於證券公司。

證券經紀商的權利與義務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