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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合同糾紛怎麼申請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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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貸款合同糾紛怎麼申請仲裁?

貸款合同糾紛怎麼申請仲裁?

合同糾紛仲裁程式如下:

1、到約定的仲裁委申請仲裁,提交書面的仲裁申請書、仲裁協議;

2、仲裁委對於可以立案的案件,出決定,如果決定立案的,五日之內會發出相關書面通知;

3、仲裁委將仲裁規則和仲裁員名冊送達申請人;

4、組成仲裁庭,當事人參加仲裁。

當事人採用仲裁的方式解決合同糾紛,應注意以下問題:

(1)仲裁期限。當事人一定要抓住時機,在法律規定的申請仲裁的有效期限內,及時行使自己的權利,避免因錯過時機而喪失自己申請仲裁的權利。

(2)仲裁機關及管轄。根據合同仲裁條例的規定,合同仲裁機關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級工商行政管理局設立的合同仲裁委員會。案件管轄原則是,一般由合同履行地或合同簽訂地的仲裁機關管轄。因此,當事人應向有管轄權的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3)仲裁效力。通過仲裁機關調解雙方達成協議後,協議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認真遵守。如果調解不成,仲裁機關最後作出的仲裁裁決便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必須遵守,否則,法院則要強制執行。

二、合同糾紛仲裁的收費標準是多少?

1、一般是按照訴訟標的額的大小來計算。涉及財產類的收費,一般是一萬元以下,收取1000元-2000元,超過一萬元不到十萬元的部分,按照5%-6%計算;超過十萬不到一百萬的部分,按照4%-5%計算。這種方式要求當事人先交納代理費,即便是官司輸了,費用也不退回。

2、辦理涉及財產關係的法律事務,律師事務所經與委託人協商同意,可以實行風險代理。風險代理收費由雙方約定,但最高不得超過合同約定標的額的30%。這種付費方式,律師事務所與當事人共擔風險,如果官司輸了,代理費就不用支付。

3、上述費用僅為律師代理費,在仲裁中花費的其他費用,如交通費、郵寄費、住宿費等費用,不論官司輸贏,都由當事人自己承擔。

如果是運用仲裁的方式來處理雙方當事人之間的合同糾紛,此時也要注意民事仲裁的法定程式,一般都是要向仲裁機構予以申請的,如果是雙方當事人之間存在有效的仲裁協議,此時就可以向仲裁協議中約定的仲裁機構申請貸款合同糾紛的民事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