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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房屋租賃合同備案 二房東

房屋租賃合同 閱讀(1.1W)
上海 房屋租賃合同備案 二房東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說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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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 二房東的簡要介紹


提交下列材料房屋租賃(轉租)合同;房地產權屬證書或者其他合法權屬證明;房屋租賃雙方當事人的身份證明;委託他人代為出租房屋的,提供書面的授權委託書;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證明;公有房屋轉租的,提供公有房屋租賃合同、轉租人與出租人簽訂的書面協議;其他房屋轉租的,提供原《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出租人同意轉租的書面證明;出租人委託代理人的,提供出租人的委託書、受託人的身份證明;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的同時,必須要求出租人簽訂《流動人口和出租房屋綜合責任書》。第6項材料需核對原件後留存影印件。第7項需要原件。受理申請人提交申請材料齊全的,流管站當場受理,並出具加蓋本機關受理專用印章的“申請受理通知書”。申請人提交申請材料不齊全的,當場一次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並出具加蓋本機關補正告知專用印章的“補正告知單”。受理機關需對下列事項進行審查:所提供的證件是否齊全。房產證或購房合同等權屬證明上記載的主體是否與租賃合同上的出租人一致。需要現場核實的,應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員進行核查,並做好核查記錄。重點核查該房是否為違章建築,是否符合消防、安全等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房屋租賃用途是否合法,合同簽訂的面積是否真實等事項。經審查符合條件的,受理機關在《房屋租賃合同》上加蓋房屋租賃登記備案專用章,並出具《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