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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不讓轉讓門面怎麼辦

租房合同 閱讀(1.79W)

一、房東不讓轉讓門面怎麼辦?

房東不讓轉讓門面怎麼辦

房東不讓轉讓店面的話應該先找房東進行交談,看下能否轉租或者退房,如果不行,那可以看下當初租房的時候是否簽訂租房合同,如果有租房合同,看下里面是否對於租期有一定的約定,如果沒有,那隻能自己單方面終止合同,那有可能押金退不回來或者只能退回來部分了。建議不要轉租,因為轉租承租方需要承擔第三方所造成的損失的,所以承擔的責任更大。

在租房的房屋正式交割前,交易雙方應當簽訂一個《租賃合同》,這對雙方都有好處。簽訂合同看起來當時有些麻煩,但是事前有一個文字的東西,雙方都按約定來做,對雙方都有一個約束,能夠使以後少出現不必要的矛盾,出現矛盾時也有據可查,避免出現大的麻煩。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另外,合同法還規定,如果進行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房屋租賃到期後未續簽書面租賃合同的,視為不定期租賃。可以隨時通知房東終止租賃關係,並要求退還押金.房東收取你的轉讓費無法律依據。

按照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七百一十六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賃物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轉讓費是指在租賃期內,如果下家經營者希望獲得店面經營權,向原經營者支付的一定轉租費用。

轉讓費一般包含原經營者的裝修費,雜費和其他相關成本。

店面轉讓不一定都有轉讓費,但多數轉讓費是一級轉一級轉下去。

轉讓費數額可以不告知房東,但新的租約合同必須房東、原經營者、下家經營者三方簽訂。

轉讓費也是市場火爆程度的重要表徵。

影響轉讓費的主要因素:

1、原店面裝修,即原經營者先期支出的裝修費。

2、地段、店面知名度、品牌等經營環境。

3、原經營者的租約年限和店面可租賃年限,一般租約距離到期時間越短的,轉讓費越少。

4、對原經營者的一些補償

5、其他附加費用(如帶貨轉讓的貨款)。

綜上所述,其實現實中大多數的房東願意將作為自己財產的房屋租賃給別人居住也是出於對其的信任以及合同的保障,而租客在租賃下店面之後發現經濟效益太差想要轉讓給別人的情況下是必須經過房東的同意的,所以房東不讓轉讓也只能與其進行私下的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