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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預提土地使用稅歸入哪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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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預提土地使用稅歸入哪部分?

不預提土地使用稅歸入哪部分?

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不管是計提還是不計提,最後都要進入管理費用的。至於是否計提,要根據重要性原則處理,如果金額夠大,佔當期損益的比重夠大,就最好每月計提。費用大約在每平米25左右。如果不重要,則直接在繳納的當月記入就好了。

二、房產稅的計算方法

1、從價計徵

從價計徵是按房產的原值減除一定比例後的餘值計徵,其公式為:

應納稅額=應稅房產原值×(1-扣除比例)×年稅率1.2%

2、從租計徵

從租計徵是按房產的租金收入計徵,其公式為:應納稅額=租金收入×12%

沒有從價計徵的換算問題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將原有房產用於生產經營,從生產經營之月起,繳納房產稅。其餘均從次月起繳納。

個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計徵,其公式為:應納稅額=房產租金收入×4%

三、土地使用稅的計算方法

1、徵收標準

城鎮土地使用稅採用定額稅率,即採用有幅度的差別稅額,按大、中、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分別規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稅年應納稅額。具體標準如下:

(1)大城市1.5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3)小城市0.9元至18元;

(4)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

大、中、小城市以公安部門登記在冊的非農業正式戶口人數為依據,按照國務院頒佈的《都市計畫條例》中規定的標準劃分。人口在50萬以上者為大城市;人口在20萬至50萬之間者為中等城市;人口在20萬以下者為小城市。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根據市政建設情況和經濟繁榮程度在規定稅額幅度內,確定所轄地區的適用稅額幅度。經濟落後地區,土地使用稅的適用稅額標準可適當降低,但降低額不得超過上述規定最低稅額的30%.經濟發達地區的適用稅額標準可以適當提高,但須報財政部批准。

2、稅額計算

城鎮土地使用稅根據實際使用土地的面積,按稅法規定的單位稅額交納。其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城鎮土地使用稅額=應稅土地的實際佔用面積×適用單位稅額

一般規定每平方米的年稅額,大城市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小城市0.9元至18元;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均採取按年徵收,分期交納的方法。

企業和公民在使用國有土地時也是要繳納一定的土地使用稅,在繳納後也是隻擁有國有土地的使用權而並非是所有權,同時在繳納了土地使用稅後也是有一定的使用期限,那麼當使用期限到期後也是需要及時的到當地的房屋管理部門辦理續期手續,避免讓自己受到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