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抵押部門提交什麼資料
1、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申請書(原件);
2、《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及影印件)
3、《房屋所有權證》(有地上物的,影印件);
4、房屋他項權利證明書(有地上物,影印件);
5、主合同和抵押合同(原件);
6、土地估價報告或抵押權人認同的土地價值(含在建工程)證明(原件);
7、經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劃撥用地抵押的檔案(影印件)
8、抵押人為股份制企業、有限責任公司的,需提交董事會同意
抵押的證明(原件);
9、以共有土地使用權抵押的,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證明(原件);10、抵押人為國有企業的,提交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批准檔案(影印件);
11、申請人身份證明(影印件);(1)企業提供當年年檢合格的營業執照副本;(2)社會團體提供民政部門核發的登記證書;(3)自然人提供身份證;(4)抵押權人為銀行的需提交金融許可證;12、法人單位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原件);13、委託代理人申請辦理土地登記的,需應當提交授權委託書(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證明(影印件);14、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相關材料。
審批程式:
一、申請受理
(一)申請條件及需提交的申請材料:
1、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申請書;
2、土地估價報告;
3、土地估價備案表
4、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
5、抵押雙方法人資格證明、法人代表身份證明、法人代表身份證影印件和戶主身份證明;
6、土地登記授權委託書;
7、房產抵押證明材料;
8、為共有使用權的,需提供其他權利人書面意見。
(二)標準:申請人提交的申報材料齊全、真實、規範、有效。
(三)本崗責任人:全程代辦受理視窗(代辦點)
(四)崗位職責及許可權:按照受理標準查驗申請材料。對申請材料符合規定的,即時受理;對申請材料不符合規定的,不予受理,但必須即時出具《補充材料通知單》將需要補齊補正材料的全部內容及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請人。
(五)時限:1個工作日
二、地籍調查
(一)本崗位責任人:地籍管理辦公室工作人員
(二)工作標準:
(1)申報材料齊全、真實、規範、有效;
(2)地籍調查成果規範、準確;
(三)崗位職責及許可權:對抵押宗地(或地塊)進行地籍調查後,填寫抵押合同交由抵押人與抵押權人簽訂,再根據簽訂的抵押合同有關內容填寫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審批表。
(四)工作時限:2個工作日
三、稽核
(一)本崗位責任人:地籍管理辦公室主任
(二)工作標準:
(1)申報材料齊全、真實、規範、有效;
(2)地籍調查成果規範、準確;
(3)各種有償使用費用繳納清楚;
(4)抵押貸款金額不得大於評估地價.
(5)其他相關資料符合有關具體規定。
(三)崗位職責及許可權:對地籍調查結果、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審批表、抵押合同填寫的內容進行稽核,對符合標準的,提出同意批准的稽核意見後將資料轉審批工作人員;對不符合稽核標準的,指出問題所在,將資料轉相關工作人員進行補正。(四)工作時限:1個工作日
四、審批
(一)標準:同稽核標準。
(二)本崗位責任人:主管副局長、局長
(三)崗位職責及許可權:按審批標準進行審定。同意稽核意見的在抵押登記審批表上填寫審批意見後轉地籍管理室工作人員,不同意稽核意見的,應與稽核工作人員溝通情況,交換意見後,提出審批意見及理由,將審批材料退受理工作人員。
(四)時限:2天
五、核發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書
(一)本崗位責任人:地籍管理室工作人員。
(二)工作標準:1、制發的證書填寫規範、準確、內容齊全;2、留存檔案的審批文書材料齊全、真實、有效,土地登記卡、原土地證書備註內容清晰、準確。
(三)崗位職責:對稽核通過的,要及時填制土地他利權利證明書,保證在規定的工作時限內完成核發工作。
大家都知道在貸款的時候我們可以使用房屋土地進行抵押貸款,但是前提是我們所有的房屋或者是土地必須是有產權證的。如果產權證丟失,只要帶好相關資料到當地土地局進行補辦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