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住房保障>農村土地>

農村土地承包三權分置怎樣辦理?

農村土地 閱讀(1.71W)
農村土地承包三權分置怎樣辦理?

農村土地承包是指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地不得買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和非法限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土地的權利。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農村土地承包三權分置

“三權分置”是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自我完善,符合生產關係適應生產力發展的客觀規律,展現了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持久活力,有利於明晰土地產權關係,更好地維護農民集體、承包農戶、經營主體的權益;有利於促進土地資源合理利用,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發展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提高土地產出率、勞動生產率和資源利用率,推動現代農業發展。以上就是關於“農村土地承包三權分置”的相關資訊,請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