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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管理辦法內容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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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青島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管理辦法內容

青島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管理辦法內容怎樣?

日前,山東省青島市制定出臺了《青島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管理辦法(試行)》,賦予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進行抵押和擔保的權利,並對貸款額度、申請程式、抵押物評估、抵押登記等作了進一步規範。

《辦法》提出,借款人為承包方農戶的,貸款額度根據借款人資產負債情況、信用情況、綜合還款能力及其土地經營收益評估總值等情況合理確定。而對於通過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貸款額度按照不超過通過農村土地流轉實現規模化經營所產生的預期增值價值的80%確定。貸款期限不超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剩餘使用年限。利率則按照人民銀行政策規定,具體由貸款人根據借款人實際情況確定,適當優惠。

貸款額達到30萬元以上的,由具有評估資質的評估機構和人員對擬作為抵押物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進行評估,也可自行評估。30萬元以下的,可以參照當地市場價格自行評估,但要求不得向借款人收評估費。

對符合抵押登記條件的承包農戶,登記機關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變更登記”欄載明內容加蓋公章即可。如果抵押物是流轉土地,則由區市農業行政管理部門頒發《農村土地經營權證》,並在該證載明內容加蓋公章。貸款到期後,抵押當事人再到抵押登記部門去申請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辦法》要求農業主管部門進一步建立健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交易機制,為土地經營權的流轉提供保障。據悉,預計今年青島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意向達到1.5億元。

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業務,是指借款人以家庭承包或流轉取得的農村土地經營權作為抵押擔保,在農行轄內機構取得的農戶小額貸款或農村個人生產經營貸款, 具有貸款物件範圍廣、辦貸手續簡便、貸款核定額度大、與農時吻合,以及藉助政府平臺實現有效流轉等優勢。隨著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新模式的推廣,也會有越來越多的農民會從中受益。如果您承包了土地,擁有土地經營權,不妨瞭解當地銀行是否推出了相關抵押貸款產品。

貸款抵押,在生活中常見到不能再常見的行為,貸款,一般都是為了週轉資金,為了能夠解決資金問題,所以不惜貸款的利息有多高,都會向銀行或者是一些金融機構貸款,銀行也會要求當事人提供抵押物等,經營權就可以作為抵押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