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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申請條件具體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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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一些住房困難的個人或者家庭來說,如果符合條件的話,那麼可以申請公租房或者廉租房,此時就可以以較低的租金來租賃房屋,雖然對租賃的期限有限制,但也是比較划算的。而申請公租房的條件與申請廉租房的條件不同,那一般公租房申請條件都有哪些呢?接下來,小編為你做詳細解答。

公租房申請條件具體有哪些

一、什麼是公共租賃房

公共租賃房,簡稱公租房,是解決新就業職工等夾心層群體住房困難的一個產品。公共租賃住房不是歸個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機構所有,用低於市場價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價格,向新就業職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學畢業生,還有一些從外地遷移到城市工作的群體。

二、公租房申請條件具體有哪些

(一)公租房申請條件是什麼

公共租賃住房的供應物件為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包括已通過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資格稽核尚在輪候的家庭以及其它住房困難家庭。

凡年滿18週歲,在主城區工作的本市無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3平方米的住房困難家庭,大中專院校及職校畢業後就業人員及進城務工、外地來主城區工作的無住房人員,均可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申請戶型:申請人根據共同申請人數可作如下申請:1人申請單間配套,2人可申請一室一廳,3人可(家庭成員只有父女或母子2人的,可按3人)申請兩室一廳,4人及以上可申請三室一廳。

已通過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或限價商品住房資格稽核正在輪候的家庭,可直接到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申請輪候公共租賃住房。

(二)公租房租賃期限是多久

公共租賃房租賃的最長期限:

1、公租賃期限最長為5年,合同期滿承租家庭應當退出住房。

2、承租家庭需要續租的,應在合同期滿前3個月內提出申請,由產權單位會同相關單位複核,符合條件的續簽租賃合同

3、承租家庭不符合承租條件暫時不能騰退承租住房的,租賃合同期滿後給予2個月過渡期,過渡期內按同類地段類似房屋市場租金收取租金。過渡期屆滿後承租家庭仍不退出承租住房的,按房屋產權單位規定的標準收取租金,具體在租賃合同中約定,拒不退出行為記入信用檔案。

綜合上文的內容,我們瞭解了公租房申請條件。需要注意的是,現在很多城市都推出了公租房,但因為城市不同在申請的條件要求上面也是不太一樣的,因而需要結合當地的規定來審查一下自身是否符合條件,而上述內容只能說僅供大家進行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