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訴訟仲裁解答>訴訟管轄律師解答>

涉外離婚案件審理程式有哪些步驟

訴訟管轄律師解答 閱讀(1.22W)

(一)擬寫涉外離婚起訴書,找到有管轄權的法院遞送涉外離婚起訴書,提交證據、證件、證明材料,這還包括委託律師等事項。
(二)法院要走的流程一般包括:立案受理;文書送達,答辯期;法院調解;一審審理(簡易程式、普通程式);一審上訴、二審審理。這個流程不包括撤訴、缺席判決等情形,具體需要根據個案來分析。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涉外離婚案件審理程式有哪些步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