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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履行抗辯權的性質是什麼呢

辦案流程律師解答 閱讀(4.67K)

在現代民法中,學者對抗辯權有不同的定義。
抗辯權是妨礙他人行使其權利,尤其是拒絕請求權人行使請求權的對抗權。抗辯權就是因請求權人行使權利,義務人有可以拒絕其應為給付的權利。
抗辯權屬於廣義的形成權,是對抗請求權的權利,但又不以請求權為限,對於其他權利的行使,也可抗辯。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條:當事人互負債務,沒有先後履行順序的,應當同時履行。一方在對方履行之前有權拒絕其履行請求。一方在對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時,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請求。

同時履行抗辯權的性質是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