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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著作財產權又有哪些

著作權 閱讀(2.86W)

一、著作財產權又有哪些

法律規定著作財產權又有哪些

1、複製權,即以印刷、影印、拓印、錄音、錄影、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這是著作財產權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權利。

2、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複製件的權利。

3、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體的權利,計算機軟體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

4、展覽權,即公開陳列美術作品、攝影作品的原件或者複製件的權利。

5、表演權,即公開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種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權利。公開表演作品被稱為現場表演或直接表演;用各種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表演被稱為機械錶演或間接表演,如酒店、咖啡館等經營性單位未經許可播放背景音樂就可能侵犯音樂作品的機械錶演權。

6、放映權,即通過放映機、幻燈機等技術裝置公開再現美術、攝影、電影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等的權利。

7、廣播權,即以無線方式公開廣播或者傳播作品,以有線傳播或者轉播的方式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以及通過擴音器或者其他傳送符號、聲音、影象的類似工具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的權利。

8、資訊網路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

9、攝製權,即以攝製電影或者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將作品固定在載體上的權利。

10、改編權,即改編作品,創作出具有獨創性的新作品的權利。

11、翻譯權,即將作品從一種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語言文字的權利。

12、彙編權,即將作品或作品的片段通過選擇或者編排,彙集成新作品的權利。

13、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使用作品的其他權利。

二、著作財產權可以繼承嗎

著作權中的人身權是不能繼承的。公民死亡後,其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可由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予以保護。

至於發表權,作者生前未發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明確表示不發表的,那麼,在作者死亡50年內,發表權可以由繼承人或者受遺贈行使;沒有繼承人又無人受遺贈的,則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

不過,著作權中的財產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規定的保護期內,可依照《民法典》的規定進行繼承。

著作權主要分為了人身權和財產權。著作人身權只能由作者或者著作權原始主體所有;而著作財產權不僅可以由作者或者著作權原始主體所有,也可以歸著作權繼受主體所有。而在保護期限上,除發表權外,作者終身享有著作人身權,沒有時間的限制。作者死後,作者的著作人身權可依法由其繼承人、受遺贈人或國家的著作權保護機關予以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