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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著錄專案變更多久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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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專利著錄專案變更多久時間?

專利著錄專案變更多久時間?

我國專利法實施細則對著錄專案變更需要多少時間沒有作出規定,而專利管理部門一般會及時作出決定,申請人需要及時交納變更費用。專利著錄專案變更手續自專利局發出變更手續合格通知書之日起生效。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 的轉移自登記日起生效,登記日即上述的手續合格通知書的發文日。著錄專案變更手續生效前,專利局發出的通知書以及已進入專利公佈或公告準備的有關事項,仍以變更前為準。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中的相關規定。

第九十五條

申請人應當自申請日起2個月內或者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15日內繳納申請費、公佈印刷費和必要的申請附加費;期滿未繳納或者未繳足的,其申請視為撤回。 申請人要求優先權的,應當在繳納申請費的同時繳納優先權要求費;期滿未繳納或者未繳足的,視為未要求優先權。

第九十六條

當事人請求實質審查或者複審的,應當在專利法及本細則規定的相關期限內繳納費用;期滿未繳納或者未繳足的,視為未提出請求。

第九十七條

申請人辦理登記手續時,應當繳納專利登記費、公告印刷費和授予專利權當年的年費;期滿未繳納或者未繳足的,視為未辦理登記手續。

第九十八條

授予專利權當年以後的年費應當在上一年度期滿前繳納。專利權人未繳納或者未繳足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應當通知專利權人自應當繳納年費期滿之日起6個月內補繳,同時繳納滯納金;滯納金的金額按照每超過規定的繳費時間1個月,加收當年全額年費的5%計算;期滿未繳納的,專利權自應當繳納年費期滿之日起終止。

第九十九條

恢復權利請求費應當在本細則規定的相關期限內繳納;期滿未繳納或者未繳足的,視為未提出請求。 延長期限請求費應當在相應期限屆滿之日前繳納;期滿未繳納或者未繳足的,視為未提出請求。 著錄事項變更費、專利權評價報告請求費、無效宣告請求費應當自提出請求之日起1個月內繳納;期滿未繳納或者未繳足的,視為未提出請求。

著錄專案的變更應當基於實際的專利權認定情況而定,法律上明確規定了對於著錄專案的處理應當由當事人到專利權管理部門進行申請和認定,在對相關材料進行審查後,可以依據法律規定,在有效的時間內作出變更登記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