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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申請人變更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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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如今的商業社會中,專利權的重要性與日俱增,關於專利所有權和使用權的官司也越來越多。在我國法律中,專利申請者一般也就是專利所有者和專利發明設計者,如果要涉及到專利權的轉讓,就需要進行專利權的轉讓和變更,那專利申請人變更的時間要多久呢。

專利申請人變更時間

就我國的規定來說,專利權所有權者、發明者和申請者三位一體,一般都是同一個主體。專利申請人指的是申請專利的人,除專利發明設計者必須為自然人以外,專利所有權者和申請者都可以是自然人或者企業單位。當然,實際生活中,專利權並非三者一體的情況也不少,專利申請人可以是專利所有權者和專利發明設計者以外的其他人,具體的情況有三種:經專利發明設計者同意通過合同成為專利申請人、通過繼承成為專利申請人和法律賦予成為專利申請人,最後的這一種情況多為國有事業企業單位常見。

除以上說的這三種情況外,其他專利申請人的變更可是為專利權所有者的變更,也就是專利權的轉讓和變更,這種情況是最常見的。我國《專利法》的第10條規定,專利申請者和所有權者是可以進行變更的。我們進行專利所有權變更前,需要準備著錄專案變更申報書和專利權轉讓合同兩份材料,在填寫專利專案變更申報書時,要注意變更專案資訊一欄,在該欄中,需要準確填寫變更專案、申請前和申請後所對應的專利變更資訊。準備好著錄專案變更證明材料和相關資料後,就可以向國家智慧財產權局申請辦理專利所有權的變更,變更時間一般為半個月到一個月,情況較複雜時可能會超過一個月。

如專利權的變更涉及國外公民的,準備得資料會稍微多一些,而且根據轉讓方和受讓方的不同,手續也是不一的。如果轉讓方是國外公民,受讓方是中國公民,變更時要出示經過雙方簽證並公證的轉讓合同原件。如果轉讓方是中國公民,受讓方是國外公民,變更時要出示除簽證並公證的轉讓合同原件外,還需要國務院對外經貿部門和科學技術行政部門同意轉讓的批件。如果轉讓方和受讓方都是國外公民,變更時則只需要出示雙方簽章的轉讓合同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