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錄專案變更可以只變更申請人資訊嗎
著錄專案變更變更申請人資訊需要根據實際的情況來變更的。其中有關人事的著錄專案(指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事項、發明人姓名、專利代理事項、聯絡人事項、代表人)發生變化的,應當由當事人按照規定辦理著錄專案變更手續;其他著錄專案發生變化的,可以由專利局根據情況依職權進行變更。
著錄專案變更大概需要多少時間
我國專利法實施細則對著錄專案變更需要多少時間沒有作出規定,而專利管理部門一般會及時作出決定,申請人需要及時交納變更費用。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
第九十九條 恢復權利請求費應當在本細則規定的相關期限內繳納;期滿未繳納或者未繳足的,視為未提出請求。
延長期限請求費應當在相應期限屆滿之日前繳納;期滿未繳納或者未繳足的,視為未提出請求。
著錄事項變更費、專利權評價報告請求費、無效宣告請求費應當自提出請求之日起1個月內繳納;期滿未繳納或者未繳足的,視為未提出請求。
專利做著錄專案變更規費是多少錢
費用標準:
著錄事項變更手續費
1.發明人、申請人、專利權人的變更費200元人民幣(不予減緩)
2.專利代理機構、代理人委託關係的變更費50元人民幣(不予減緩)
3、積體電路布圖設計著錄事項變更手續費100元人民幣
繳費期限:
著錄事項變更費的繳納期限是自提出相應請求之日起一個月內。未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或繳足的,上述請求視為未提出。
中國專利法實施細則(2010)第九十九條 第三款 著錄事項變更費、專利權評價報告請求費、無效宣告請求費應當自提出請求之日起1個月內繳納;期滿未繳納或者未繳足的,視為未提出請求。
根據我國的著作權法中的條例,對於著錄專案變更的規定,更改著作權中的個人資訊或者其他資訊,都是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來決定的,由於著作權涉及到了個人的切身利益權,那麼在更改的時候,是需要當事人依照變更手續的程式以及相關規定來進行更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