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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錄專案變更 | 填表說明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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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著錄專案變更 填表說明包括哪些?

著錄專案變更 填表說明包括哪些?

著錄專案變更申報書(下稱申報書)的正式表格分為5部分。第一部分是專利申請或專利基本資訊,包括申請號或專利號、發明創造名稱,以及申請人或專利權人;第二部分是針對通知書進行著錄專案變更;第三部分是變更專案;第四部分是附件清單;第五部分是當事人或專利代理機構簽字或者蓋章。

專利申請和專利的基本資訊,尤其是申請號的填寫非常重要。如果申請號填寫錯誤,那麼申報書就不會分配到正確的案卷中。“發明創造名稱”以及“申請人或專利權人”反映了案件的重要資訊,“發明創造名稱”的填寫要和案件記載的一致,如果變更過發明名稱,此處應填寫變更後的發明名稱。“申請人或專利權人”一欄應當填寫全體申請人或者代表人的名稱。如果該變更為轉讓性質,則此處既可以填寫變更前的申請人,也可以填寫變更後的申請人。

針對國家智慧財產權局發出的通知書進行著錄專案變更,是為了明確著錄專案變更是否是針對某次通知書而提出的。但由於著錄專案變更提出的時機完全由提出者本人決定,因此這一欄可以不用填寫。

“變更專案資訊”是變更手續的核心內容,其體現了變更的過程,也是當事人請求的事項。具體包括“變更專案”“變更前”和“變更後”3部分。“變更專案”是指所要變更的是哪一項資訊,具體包括髮明人、申請人、聯絡人和專利代理機構的變更。“變更前”是指該項資訊目前在案件中所記載的內容。“變更後”是指該項資訊將要變更成的內容。

1、專利權的轉讓,應該向國家智慧財產權局辦理著錄專案變更手續,提交著錄專案變更申報書。(國家智慧財產權局網站首頁的“辦事區、表格下載”一欄中有《100016著錄專案變更申報書》下載)

2、自提出請求之日起一個月內繳納著錄專案變更手續費200元。

3、證明檔案:專利權人 因權利的轉讓或者贈與發生權利轉移提出變更請求的,應當提交轉讓或者贈與合同。該合同是由單位訂立的,應當加蓋單位公章或者合同專用章。公民訂立合同的,由本人簽字或者蓋章。有多個專利權人的,應當提交全體權利人同意轉讓或者贈與的證明材料。

《專利轉讓合同》的模板,您可以直接百度“專利轉讓合同”就能找到,網頁裡面就有。

4、《著錄專案變更申報書》和證明檔案(《專利轉讓合同》),通過郵局掛號信或EMS郵寄到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受理處;著錄專案變更費通過郵局匯到國家智慧財產權局收費處。注意,郵局匯款單附言一欄一定要寫明:“專利號,著錄專案變更費200元”。

5、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受理處和收費處的地址都是。

綜上所述,對於著錄專案的變更,就需要進行申報,申報時則被要求填寫申請書,具體的填表說明可以如上所示。內容主要是包括其最基本的資訊,其次是對於需要變更的內容的說明,並應有相應地附件。對於其轉讓、變更,則是根據一定的標準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