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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權人地址變更如何變更 | 專利權人變更流程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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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專利權人地址變更如何變更?

專利權人地址變更如何變更?專利權人變更流程是什麼?

變更專利權人存在兩種情況:專利權人名稱變更和專利權轉移,一般來說專利權人名稱變更的情形,預設地址不變更,可以不填寫地址變更資訊;專利權轉移的情況,常見的是專利權轉讓,此時專利局審查時預設地址需要相應變更的,如果地址未變化需要特別註明,未填寫地址變更情況的著錄專案變更請求視為未提出。

《專利法》第二十六條 申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說明書及其摘要和權利要求書等檔案。

請求書應當寫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名稱,發明人的姓名,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地址,以及其他事項。

說明書應當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說明,以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實現為準;必要的時候,應當有附圖。摘要應當簡要說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要點。

權利要求書應當以說明書為依據,清楚、簡要地限定要求專利保護的範圍。

依賴遺傳資源完成的發明創造,申請人應當在專利申請檔案中說明該遺傳資源的直接來源和原始來源;申請人無法說明原始來源的,應當陳述理由。

二、專利權人變更流程是什麼?

1、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因權利歸屬糾紛發生權利轉移以及發明人因資格糾紛發生變更的,如果糾紛是通過協商解決的,應當提交全體當事人簽名或蓋章的權利轉移協議書;如果糾紛是由人民法院判決確定的,應當提交發生法律效力的人民法院的判決書,專利局收到判決書後,應當通知其他當事人,查詢是否提起上訴,在指定的期限(兩個月)內未答覆或明確未上訴的,判決書發生法律效力;提起上訴的,當事人應當出具上訴受理通知書,原人民法院判決書不發生法律效力。

如果糾紛是由地方智慧財產權局(或相應職能部門)調處決定的,專利局收到調處決定後,應當通知其他當事人,查詢是否向法院提起訴訟;在指定期限(兩個月)內未答覆或明確未起訴的,調處決定發生法律效力;提起訴訟的,當事人應出具法院受理通知書,原調處決定不發生法律效力。

2、專利申請人或專利權人因權利的轉讓或贈予發生權利轉移,要求變更專利申請人或專利權人的,必須提交轉讓或贈予合同的原件或經公證的影印件;該合同是由法人訂立的,必須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的人在合同上簽名或蓋章,並加蓋法人的公章或者合同專用章;必要時須提交公證檔案。公民訂立合同的,由本人簽名或者蓋章;必要時須提交公證檔案。有多個專利申請人或專利權人的,應提交全體權利人同意轉讓或贈予的證明材料。

專利權人地址變更如何變更?專利權人變更流程是什麼?本站提示,現實生活中涉及到專利權人變更的情況不少,有的甚至會涉及到境外的專利權人變更,當然,在我國相關的規定中,境內事宜與境外事宜的處理方式也存在極大的不同,我們要做的,只能是具體事情具體分析,不同的情況採用不同的方式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