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債權債務>債務債權>

債權債務清償協議書內容包括什麼

債務債權 閱讀(3.14W)

在現實生活中,想必大家對於債權債務並不陌生。債權債務關係是因我們因借款以及其他事情所形成的一種民事法律關係。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在約定的時期債務人需要根據合同來履行自己的債務,即債務清償。債務清償是需要依法簽訂債權債務清償協議書的。下面小編就為大家介紹該協議書的具體內容。

債權債務清償協議書內容包括什麼

一、什麼是債務清償

債務清償是指債務人根據法律的規定或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債務以解除債權債務關係的行為,債務清償是企業負債經營過程的重要環節,是實現企業連續負債經營的前提。同時,債務清償還是企業日常經營活動中的一項重要的財務工作。債務清償對於具體的企業而言,有利於企業保持一個良好的信譽,為企業進一步舉債奠定基礎;有利於強化企業的危機意識和增強企業的效益觀念;有利於企業適時調整其財務結構,創造利於經濟效益提高的條件。

二、債務清償的途徑有哪些

債務清償途徑就是指解除債權債務關係的方法。主要分兩大類,即正常途徑和特殊途徑。

(1)正常途徑

正常途徑是債務人依據約定履行債務時所採用的方法。如企業到期足額以現金或銀行存款還銀行貸款、支付供貨廠商的應付貨款;用合質合量的產品或勞務償付預收貨款等。

(2)特殊途徑

由於債務企業暫時的償債能力或約定條件的變更等原因,不能履行其債務時所採用的方法。依具體情況的不同,有以下方式:

協商。它是因債務人的原因到期不能履行債務,經與債權人協商,由債權人做出讓步,同意延期償還並免除債務人違約責任的一種方法。在我國法律中,比較鼓勵這一和解糾紛的方式。因為,一方面有利於債權債務企業之間保持良好的業務關係;另一方面,又可避免採取其他方式所花費的開支。但這一方法只有在債權人對債務人有同情或樂觀預期時才使用。

調解。因債務人的原因不能約期履行債務而又不能與債權人協商一致時,經由中間人調停,促成雙方當事人諒解,達成新的協議,使債務得到解決的一種方法。具體形式有:行政調解、仲裁調解和司法調解。不管具體調解形式怎樣,調解過程中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政策規定,並在雙方當事人自願的前提下,達成不違背法律、政策的協議。

仲裁。雙方當事人將爭議交給共同信任並無直接利害關係的第三者或專業仲裁機構做出裁決,雙方有義務履行的解決債務糾紛的方法。儘管仲裁不具有一定的法律約束力,但作為法律的仲裁製度,還是具有一定的法律強制力即一方當事人在規定的期限內不履行裁決,另一方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三、債權債務清償協議書內容包括什麼

債務清償協議書

協議雙方:

債權人(以下稱甲方):

債務人(以下稱乙方):

乙方在 年 月因經營中發生資金週轉困難,向甲方融資人民幣 萬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鑑於乙方目前的經營狀況,不能按原約定向甲方以貨幣資金歸還借款。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甲方同意乙方以財物折抵其應償債務,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乙方以以下財物抵償於 年 月 日向甲方的借款人民幣 萬元(以乙方財務記帳憑證為據,影印件附後):名稱 型號 數量 所有權證明及編號 評估價值

二、本協議成立後三十日內,由甲、乙雙方共同向管理部門辦理財物所有權過戶登記。本協議自財物辦理了過戶登記之日起生效。上述財物過戶登記之日起,甲、乙雙方間的債權債務即解除。

三、因辦理財物所有權過戶登記所發生的全部費用,由甲、乙雙方各承擔50%。

四、本協議所列的財物乙方已經向保險公司投保。本協議生效後,乙方負責將保險的受益權記於甲方名下,直至本期保險期滿。本期保險期滿後,財物的保險由甲方承擔。

五、乙方保證上述財物的所有權上未設定過權利限制(如抵押等),亦未被有關機關查封、扣押、保全等。由於乙方或其他方面的原因,財物所有權過戶不成,甲方仍具有債權人的法律地位,有權依法行使債務追償權。

六、本協議生效後,若發生違約,則由違約一方承擔經濟、法律責任。

七、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並經公證後成立。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持一份,一份交 管理機關辦理過戶登記,一份由 公證處備案。

協議人

甲方: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得知債務清償的途徑有正常途徑以及特殊途徑。其中特殊途徑包括協商,調解以及仲裁。債權債務清償協議書的主要內容包括債權債務的情況、債務清償的時間、其他情況以及違約責任等等。債務清償它有利於企業的信譽建設,是一個企業經營中經常會存在的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