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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法對智慧財產權保護的程式是什麼?

智慧財產權案例 閱讀(1.16W)

一、《海關法》對智慧財產權保護的程式是什麼?

海關法對智慧財產權保護的程式是什麼?

智慧財產權海關保護的基本程式主要分為有2種不同的保護模式。

第一種保護模式是被動保護模式。

智慧財產權權利人在發現他人進出口貨物涉嫌侵犯其智慧財產權時,有權向貨物的進出境地海關提出扣留侵權嫌疑貨物的申請和擔保,海關在應權利人的申請扣留相關貨物後,會及時通知權利人和貨物收發貨人。從海關扣留貨物之日起開始計算,在規定期限內,如果海關收到人民法院就被扣留貨物的財產保全裁定或者訴前責令停止侵權行為裁定協助執行通知書的,海關應當協助人民法院執行;未收到上述通知書的,海關就不再扣留有關貨物,而將予以放行。我們將此種保護模式稱為被動保護模式。

第二種保護模式是主動保護模式。

智慧財產權權利人向海關申請智慧財產權海關保護備案,海關經稽核予以核准之後,貨物進出境地海關發現進出口貨物涉嫌侵犯上述已備案智慧財產權的,會立即通知權利人,如果權利人在規定的時間內未能提交申請和擔保,海關將放行有關貨物。如果權利人在規定的時間內向海關提交了申請和擔保,海關將扣留侵權嫌疑貨物,並自扣留之日起內,對貨物是否侵權進行調查。海關經調查確定貨物是侵權的,應當作出相應得處罰決定;海關經調查確定貨物不侵權的,應當放行有關貨物;若經調查不能確定貨物是否侵權,則海關會立即通知權利人,在這種情況下,如果自扣留貨物之日規定期限內海關未收到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則海關將放行貨物,如果自扣留貨物之日起計算5收到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海關將協助執行。我們將此種保護模式稱為主動保護模式。

二、海關智慧財產權備案的流程是什麼?

申請備案應向海關提交申請書申請書應包括列內容:

1、智慧財產權權利名稱或者姓名、註冊或者籍等

2、智慧財產權名稱、內容及其相關資訊

3、智慧財產權許行使狀況

4、智慧財產權權利合行使智慧財產權貨物名稱、產、進境海關、進口商、主要特徵、價格等

5、已知侵犯智慧財產權貨物製造商、進口商、進境海關、主要特徵、價格等 列情形

三、海關智慧財產權保護範圍是什麼?

智慧財產權海關保護,是指海關對與進出口貨物有關並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保護的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專利權實施的保護。

智慧財產權權利人發現侵權貨物即將進出口的,可以向貨物進出境地海關提出扣留侵權嫌疑貨物的申請。被扣留的侵權嫌疑貨物,經海關調查後認定侵犯智慧財產權的,由海關予以沒收。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現在如果存在著侵犯智慧財產權的行為的話,必然是可以通過法律的方式來保護自己的權益的,比如說《海關法》當中對於涉及到海關方面的一些智慧財產權侵權行為,有被動的保護模式以及主動的保護模式。不同的保護模式的保護方式是不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