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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侵權行為特點有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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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著作權侵權行為特點有什麼?

著作權侵權行為特點有什麼?

1)侵權客體的特殊性。著作權侵權行為的客體是作品,是在著作權保護期內、受著作權保護的作品。且基於廣義著作權的含義,著作權侵權的作品既包括原始作品,也包括各類演繹作品。

2)侵權行為的違法性。著作權侵權行為人往往是為了獲取非法利益、以盈利為目的而剽竊、篡改、仿製和擅自使用他人作品,並不是基於個人學習、教學、研究或欣賞的需要而合理使用他人作品。

3)侵權行為的特定性,對著作權的侵犯,主要表現為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複製、發行、演繹、表演、展覽等方式直接利用了有關的作品。

4)侵權內容的廣泛性。著作權侵權內容廣泛,不僅涉及對著作人身權的侵害,也包括對著作財產權的侵害,在某些情況下還涉及到鄰接權利益的損害。

5)侵害方式的多樣性,包括直接侵權、間接侵權、違約侵權、侵犯鄰接權等多種形式,但都可引起作者的精神權利和經濟權利的損害。

二、侵犯著作權如何解決?

著作權侵權糾紛的解決方式有多種,包括由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調解或給予行政處罰來解決;由仲裁委員會來裁決解決;以及由人民法院來判決或調解解決等方式。

(1)和解:當事人有自行解決的意向,可以協商處理版權糾紛。

(2)調解:當事人可以委託第三者(著作權保護協會、律師事務所,以及自然人等)調解。

(3)仲裁:當事人可以根據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或者著作權合同中的仲裁條款,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4)訴訟:當事人沒有書面仲裁協議,也沒有在著作權合同中訂立仲裁條款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著作權侵權具有權利的多重性及可分性特點,解決侵犯著作權的方法有和解,調解,仲裁和訴訟,和解是最常採用的方式,在和解無效的情況下,可以請第三方機構介入調解,若前兩種方式均無法解決侵權問題,權利所有者可以申請仲裁或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