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智慧財產權>智慧財產權案例>

離婚案中智慧財產權如何分割 | 離婚案件智慧財產權的分割

智慧財產權案例 閱讀(2.47W)
離婚案中智慧財產權如何分割,離婚案件智慧財產權的分割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智慧財產權離婚分割

婚時由夫妻進行分割並給予了法官較大的自由裁量權。

我國關於離婚時智慧財產權如何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已經審理了類似案件並有過判例,而且也有相關的司法解釋。1993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意見》第15條規定,離婚時一方尚未取得經濟利益的智慧財產權,歸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根據具體情況,對另一方給予適當照顧。由於智慧財產權作為夫妻財產的情況十分複雜,該規定只部分解決了智慧財產權作為夫妻財產分割問題。有的智慧財產權雖未實際取得經濟利益,但可以預見其未來將產生較大甚至巨大的商業價值,僅給以適當補償難以充抵。且這適當尺度為多少也很難把握。實踐中可採取兩種方式解決:一是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