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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 | 智慧財產權的收益如何分割

離婚 閱讀(1.73W)

(1)智慧財產權財產性收益明確的時間在婚前的,即使收益實際取得在婚後,該收益仍為個人婚前財產。
(2)智慧財產權財產性收益明確的時間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則無論收益的實際取得是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還是在離婚之後,該收益均為夫妻共同所有。
(3)智慧財產權財產性收益明確的時間在離婚後的,該收益為個人財產。
在認定與分割智慧財產權中財產權益時,由於智慧財產權具有人身性和財產性,因此,一般認為智慧財產權中的人身權內容只能屬於作者或發明創造者,只有其中的財產權可以繼承、轉讓、贈與。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離婚時,智慧財產權的收益如何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