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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侵權認定需要什麼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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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侵權認定需要什麼證據
商標權人要收集的證據,大致有如下幾個方面:
一、有關侵權者情況的證據。常言道,知己知彼,百戰百勝。因此,侵權者確切的名稱、地址、企業性質、註冊資金、人員數、經營範圍等情況,都是商標權人首先應瞭解的。瞭解這些情況對商標權人對付商標侵權應採取什麼樣的策略是很重要的。
二、有關侵權事實的證據。構成商標侵權的前提是必須要有侵權行為。因此,證明侵權者確實實施了侵犯商標權的行為的證據在處理侵權過程中是至關重要的。這些方面的證據有侵權物品的實物、照片、產品目錄、銷售發票、購銷合同等。
三、有關損害賠償的證據。
商標權人可以向侵權者要求損害賠償。要求損害賠償的金額可以是商標權人所受的損失。但商標權人要提供證據,證明因對方的侵權行為,自己商標產品的銷售量減少,或銷售價格降低,以及其他多付出的費用或少收入的費用等損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對其商品或者服務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商標註冊。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使用註冊商標的商品,必須申請商標註冊,未經核准註冊的,不得在市場銷售。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七條
申請註冊和使用商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
商標使用人應當對其使用商標的商品質量負責。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通過商標管理,制止欺騙消費者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