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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改變註冊商標誰來撤銷

商標 閱讀(1.85W)

一、自行改變註冊商標誰來撤銷

自行改變註冊商標誰來撤銷

自行改變註冊商標是指商標註冊人將核准註冊的商標的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誌、顏色組合或前述要素的組合擅自改變後進行使用的行為。

根據《商標法》第四十九條中的自行改變註冊商標後所形成的商標應該是與原註冊商標構成近似商標,即對註冊商標進行區域性或者較輕微的改動,如改變註冊商標中文字部分的字形、字型、簡繁體、大小寫等,或者在不改變註冊商標圖形主體的前提下,對圖形部分作稍微的改動或增減等。

如果註冊商標專用權人在保持其註冊商標基本特徵的前提下,對其註冊商標的文字、字母、數字、圖形、立體形狀、顏色組合等進行細微改動,未改變其原有顯著性,則改變後的商標與其原註冊商標屬於近似商標。

此即屬於《商標法》第四十九條的“自行改變註冊商標”行為,根據《商標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此行為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期滿不改正的,由商標局撤銷其註冊商標。

二、商標註冊應該去哪裡?

商標申請一般來說有三個途徑:

1、登陸商標局官網線上註冊;

2、商標局註冊大廳、商標局駐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辦事處、商標局在京外設立的商標審查協作中心,或者商標局委託地方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設立的商標受理視窗辦理;

3、直接找商標代理機構申請。

上面的三個申請途徑,也可以理解為一種是自己辦理;另一種是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如果要執行辦理,可以直接登入商標局官網註冊,也可以在獲得授權的商標服務網站上自助申請,兩者的申請流程完全一致。比如要自己申請的,可以在頭牌智慧財產權的商標平臺自行申請,支援免費查詢商標是否被註冊,整個操作比較簡單易行。如果覺得商標門路太多,自行註冊有很多疑問的,也可以諮詢專業的商標顧問。

如果當事人在商標註冊之後自行改變商標的話,那麼會由工商部門下達修改通知,如果沒有在規定期限內進行修改的話,那麼會由商標局來進行撤銷註冊商標。商標註冊可以個人到商標局註冊大廳進行辦理相關商標註冊的手續,也可以找商標代理機構進行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