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駁回商標註冊申請複審申請書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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駁回商標註冊申請複審申請書範文

駁回商標註冊申請複審申請書範文

申請人名稱:

通訊地址:

商標代理組織名稱:

通訊地址:

聯絡人:

評審請求:

懇請國家商標評審委員會撤銷商標局的部分駁回決定,對申請人申請註冊的商標在全部商品上給予核准註冊。

事實與理由:

我公司前以申請註冊,申請號為(以下簡稱申請商標),指定使用商品/服務是第類的“”。但國家商標局受理後,於年月日以第號通知書引證已經註冊的第號商標(以下簡稱引證商標)近似,駁回了申請人的申請。

申請人於年月日收到商標局的商標駁回通知書,對此裁定不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十二條之規定,特向貴會提出複審申請,請予以裁決。具體理由如下:

一、我司申請商標與引證商標標體不近似,申請商標理應給予核准註冊下面是申請商標和引證商標的直觀對比:

圖樣圖樣申請商標引證商標第一,就商標構成及整體外觀來看,.故,申請商標與引證商標在商標構成、整體外觀上區別明顯,不易引起相關公眾的誤認。

第二,就商標讀音呼叫上,.因為發音呼叫不同,不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來源產生誤認,所以不構成近似商標。

第三,就含義上講,所以不構成近似商標。

二、我司申請商標與引證商標申請保護商品型別不同,不屬於類似商品,依法應給予核准註冊我司申請型別,引證商標申請型別在原料、銷售渠道、使用方式、功能上存在較大差異,對於普通消費者而言,在消費習慣上一般不會認為以上商品生產者之間存在關聯,不構成類似商品的近似商標,故應給予核准註冊。

三、關於申請商標的具體使用情況等的證明材料公司簡介、榮譽、商標保護、商標創意等

總之,申請人認為申請商標和引證商標未構成相同、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申請人懇請貴會依法撤銷部分駁回裁定,對申請商標在全部商品上給予核准註冊。

商標代理組織章戳

代理人簽字:

20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