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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商標註冊要多長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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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商標註冊要多長時間

申請商標註冊要多長時間

註冊商標一般需要一年時間。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商標權利人申請商標註冊的,應當提交相應的申請材料,商標局應當自收到商標註冊申請檔案之日起九個月內審查完畢,符合本法有關規定的,予以初步審定公告。對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公告期滿無異議的,予以核准註冊,發給商標註冊證,並予公告。

二、商標權的期限續展後延長多少年?

《商標法》第38條第1款規定:“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12個月內申請續展註冊;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給予6個月的寬展期。寬展期滿仍未提出申請的,登出其專注冊商標。”本款對續展註冊的申請期和寬展期做出了規定。註冊商標經過核准續展註冊以後,稱為續展註冊商標。每次續展註冊的有效期限為10年。

三、商標續展的程式是怎樣的?

1、續展的申請

每一個申請應當向商標局交送《商標續展註冊申請書》一份,註冊商標的商標圖樣五份,《商標註冊證》的影印件一份(不需要提交《商標註冊證》原件),並交納續展註冊的費用。如果註冊人是在寬展期內申請續展的,則應按規定再交納續展遲延費。

2、註冊商標續展申請的審查

商標局收到商標續展註冊申請以後,原則上不進行實質審查,而只是對商標續展註冊申請的手續是否齊備,商標名稱及圖形、使用商標的商品、註冊人的名義和地址是否發生變化等情況進行審查。商標局經過審查以後,認為符合規定的,即予以核准,書面通知註冊人併發給《商標續展註冊核准證明》,並予以公告。需要出示《商標註冊證》時,應連同相應證明一起使用。如果認為不符合規定的,商標局則不準其續展,並以書面形式駁回商標續展註冊申請,申請人對商標局駁回其商標續展註冊申請不服的,還可以申請複審;對複審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註冊的商標的使用有效期為十年,使用的有效期到期後,如果還要繼續使用的需要再次申請,符合續展條件的經過稽核後就會核准,還需要繳納續展註冊的費用,一般續展註冊後的有效期還是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