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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商標和集體商標有什麼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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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商標和集體商標有什麼區別

一般商標和集體商標有什麼區別

區別如下:

1、集體商標只能由組織申請註冊;普通商標可以由組織或者個人經營者註冊。

2、集體商標和普通商標同時代表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而集體商標表示商品或者服務來自一個組織;普通商標表示商品或者服務來自經營者。

3、集體商標失效後兩年內,商標局不得核准註冊近似商標、同一商標;對於普通商標,商標局核准註冊近似商標、相同商標只需一年;

4、集體組織以外的其他成員不得使用註冊下來的集體商標;本組織以外的成員可以使用普通商標。

5、註冊集體商標時,必須提交使用管理細則;申請普通商標的,不必提交使用管理規則。

6、集體商標允許其成員使用的,無需簽訂許可使用合同;普通商標允許他人使用的,必須簽訂許可使用合同。

二、商標的種類有哪些

1、商品商標

商品商標是最常用的商標,指生產經營者在生產、製造、加工、揀挑或者經銷的商品上所使用的標記,又分為製造商標、銷售商標。商品商標是申請受《保護工業產權巴黎條約》優先權保護的唯一標記。

2、服務商標

用以標誌和區別無形商品即服務、勞務的商標。

3、集體商標

以團體、協會、其他組織的名義主粗,供該組織成員在商事活動中使用,以表明其為組織成員的標誌。

以地理標誌做集體商標註冊的,其商品符合使用該地理標誌條件的生產經營者,可要求參加以該地理標誌作為集體商標註冊的註冊人組織,該組織應依章程接納為會員;不要求參加該註冊組織的,也可正當使用該地理標誌,該組織無權禁止。

4、證明商標

對某種商品或服務具有檢測和監督能力的組織所控制,而由其以外的人使用在商品或服務上,以證明商品或服務的產地、原料、製造方法、質量、精確度或其他特定品質的商標。

以地理標誌作為證明商標註冊的,其商品符合使用該地理標誌條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要求使用該證明商標,控制該證明商標的組織應當允許;如果某商品的商標中含有地理標誌,但是該商品並非來源於該標誌所標示的地區,則該商標不得使用,更不得註冊。

所以通過對一般商標和集體商標的瞭解後,大家可以清楚的知道這兩者之間的區別,在實際生活中,其實商標也無處不在,尤其是那些知名品牌的企業,尤為重視商標這塊,因為只有註冊了對應的商標,才能有權利使用該品牌,否則的話就容易造成侵權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