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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續展和商標註冊區別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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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標續展和商標註冊區別是什麼?

商標續展和商標註冊區別是什麼?

商標續展和商標註冊區別主要如下:

1、商標續展比商標註冊時間短、風險低,手續更簡便

商標續展只是審查主體資格的形式要件,註冊證書申請續展後不用進行實質審查階段,就可以延長商標專用權10年,一般半年時間就可以辦下來。而商標重新申請,等同於新申請,需要一年的時間。除了進行形式要件審查外,還要進行實質審查。因為少了實質審查這一步,相比來說,商標續展比商標註冊的風險更低一些。

2、商標及時續展,可避免商標到期遭搶注

在很多情況下,一些商標權利人不重視商標專用期限,未及時辦理商標續展申請以至於商標過期被登出,被他人藉機搶注,獲取了在在先權利,將自己使用多年的商標權利拱手相讓。

3、商標續展讓品牌增值

商標是企業的無形資產,這種無形資產在一定情況下可能比有形資產具有更大、更核心的競爭力。一件商標能連續使用十年,期間經過企業廣泛的宣傳推廣,必然是積累了一定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譽度。商標續展,恰恰能使得這種商譽得以延續下來。

4、商標續展有助於申請著名及馳名商標

註冊商標經過不斷的續展,使你的商標專用權成為你的一種“長久權”。續展的後果是將你的註冊商標轉換成一個永久的品牌,其蘊藏地商業價值是巨大的。通過續展讓註冊商標繼續有效,越容易成為著名商標或馳名商標。

二、商標續展時間一般是多久?

(一)商標變更和續展一般都在一個月到三個月左右。

(二)變更和續展可以一併辦理,時間也差不多。

(三)辦理快慢跟申請人所在地區有關,因為變更續展處的審查員按地區管轄。

(四)轉讓、續展、變更等成功後會發給核准轉讓證明、核准續展證明或通知書,變更合格通知書,不發新的商標註冊證,這些證明或通知書需要和原註冊證一起使用。

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註冊商標有效期滿後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的12個月內申請續展註冊;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寬展期內仍未提出申請的,登出其註冊商標。商標局對商標續展註冊申請審查後,核發商標續展證明,不再另發商標註冊證,原商標註冊證與商標續展證明一起使用。

根據2013年修改的商標法,第四十條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註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註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登出其註冊商標。

商標在註冊之後,若是沒有被起訴侵權,那麼就會有十年的商標使用期限,此時可以提出商標續展的請求。這也是商標註冊於商標續展的區別。一般來說,商標續展只能由之前的商標使用單位提出,並且續展的次數並不受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