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智慧財產權>商標>

商標權質押案例分析

商標 閱讀(7.49K)

目前我國的民營企業數量眾多,“融資難”成為了很多企業最頭疼的問題,為了解決這一問題,很多省市鼓勵企業用無形資產來進行抵押,銀行可對信譽度較高、知名度大的企業發放質押貸款,下面本站將通過一個商標權質押案例,向您進行相關介紹與解讀,請您往下閱讀。

商標權質押案例分析

一、案例背景

“DB”系列商標,是服裝、皮鞋和皮包等商品的著名商標(881408號及同類相同或近似的系列商標)。該商標源於19世紀的義大利,至今已有120多年的歷史。1981年在上海建立第一家國內專賣店,是最早成功進駐中國市場的歐洲高階時尚品牌之一。2004年“DB”品牌被評為GZ市著名商標。2007年被認定為馳名商標,在中國現有近千家專賣店。2012年,PT公司以1億元購得“DB”商標,並擬以該商標專用權質押,向DK擔保公司申請4000萬元擔保貸款。

二、事件過程

DK擔保公司受理該業務後,因是首次辦理商標專用權質押擔保業務,派出了公司最優秀的專案經理和評審經理前往調查和評審。經過認真、細緻的調查和評審後,一致認為PT公司的經營情況較好,且逐年快速增長、市場聲譽度較高,商品均能在國內一線大城市的頂級商廈租得較好的鋪面銷售。認為無論從企業的銷售規模和還款能力方面,可支撐新增4000萬元的貸款。但以“DB”商標質押作為唯一的擔保措施,讓業務和風控部門產生了較大的分歧,焦點主要集中在:

1、“DB”商標專用權是否能辦理質押登記?

2、商標專用權質押登記對DK擔保公司有多大的保障力度?

3、如何評價“DB”商標的價值?

4、發生風險後,如何處置和變現“DB”商標?

三、案例分析

律師在接到DK擔保公司諮詢後,提出四點反饋意見:

(一)認識商標專用權

商標權是商標專用權的簡稱,是指商標主管機關依法授予商標所有人對其註冊商標受國家法律保護的專有權。商標註冊人依法支配其註冊商標並禁止他人侵害自己的合法權利,包括商標註冊人對其註冊商標的排他專用權、收益權、處分權、續展權和禁止他人侵害的權利。商標是用以區別商品的服務不同來源的商業性標誌,由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誌、顏色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組合構成。

(二)註冊商標專用權質押的法律依據

1、我國2007年10月1日施行的《特權法》第十七章第二節,專門規定了“權利質押”,該法第223條規定了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權利可以出質:可以轉讓的註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智慧財產權中的財產權。

2、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7年頒佈《商標專用權質押登記程式》,2009年9月24日頒佈《註冊商標專用權質權登記程式規定》(簡稱《程式規定》),均對註冊商標專用權質押登記進行了詳細規定。

可見,在我國現有法律環境下,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質押有明確的規定和成熟、完善的操作流程。

(三)商標質押登記對質押權人的法律保障

根據規定,商標權在依法辦理質押登記後,出質人不得轉讓或者許可他人使用,但經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出質人轉讓或者許可他人使用出質的智慧財產權中的財產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出質後的商標,未經質押人同意,不得轉讓。在質押期間,如出現違約許可使用,質押權人可依法申請對質押的商標進行財產保全,並依法起訴,追究出質人的違約責任。

根據《物權法》規定,質權人於其債權已屆清償期未受償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質權的情形時,以質押財產的價值受償其債權。實現質權的方式有變賣、拍賣等。

可見,在依法辦理質押登記手續後,質押權人DK擔保公司,可有效限制PT公司轉讓、許可使用“DB”商標;在出現逾期或代償風險後,DK公司可通過司法程式依法處置“DB”商標,並享有優先受償權。

(四)對質押登記的商標權的變現價值評估

在我國已有比較成熟的商標拍賣和轉讓市場,有專業的商標拍賣網,拍賣公司也將商標權拍賣列為常規業務。如2010年9月28日,浙江博源拍賣公司受委託,在南京市公開拍賣“瘦西湖”、“天目山”等三十餘個著名商標所有權。與“DB”商標同類的國際知名商標“皮爾卡丹”就轉讓給卡丹路集團。

PT公司持有的“DB”商標,被認定為“馳名商標”,具有較高的商業價值。PT公司支付1億元受讓該商標,且每年投放的商標維護費用高達上千萬元,商標具有較高的商業價值。該商標為PT公司受讓所得,目前該商標的商品市場聲譽較好,具有較大知名度。可見,商標所有人的變更對商標價值影響不大。因此,可預判該商標具有較好的變現價值。

四、申請商標專用權質押貸款流程

1、商標註冊人應持《商標註冊證》和銀行所需的其他相關材料向銀行提出貸款申請;

2、銀行收到借款人的借款申請後,應對借款人的借款用途,資信狀況、償還能力資料的真實性,以及質押商標的基本情況進行調查核實,並及時對借款人給予答覆;

3、借款人與銀行達成初步貸款意向的,由借款人委託銀行認可的商標評估機構出具商標價值評估報告,並持該報告與相關材料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

4、銀行與商標註冊人簽訂質押合同後,雙方應在訂立書面質押合同之日起15日內向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申請辦理商標專用權質押登記手續;

5、執行借款合同;

6、借款人將商標專用權質押登記基本情況報工商局備案。

通過以上商標權質押案例及解讀,更瞭解了商標權質押方面的業務,可見商標權操作流程也並不是很複雜,只要準備全所需資料,就可以到相關銀行辦理貸款業務。與此同時,也會有很多細節需要大家注意,如果您有商標權質押案例需要處理,可找律師幫您提供更詳細、更全面的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