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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商標搶注怎樣操作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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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發現商標搶注怎樣操作維權?

發現商標搶注怎樣操作維權?

當事人在向商標局或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異議或爭議、主張權利時,應當結合上面所分析的商標搶注行為的構成要件來陳述理由、提供相應的證據。這些證據應側重於兩個方面:

1、商標註冊人在主觀上具有惡意的證據,例如雙方當事人之間與爭議商標有關的商品購銷合同、往來函電,商標註冊人向權利人索要不合理的高額“商標轉讓費”的書面證據。

2、權利人在先使用、宣傳爭議商標的證據,例如權利人與商標設計、商標標識印刷機構之間的委託合同及相應單據,有關商標的廣告製作、釋出合同,刊登商標廣告的報紙、雜誌,有關商標商品的購銷合同及發票等。

需要注意的是,當事人在向商標局或商標評審委員會提交申請書件時,應當符合規定的要求。例如,應在法律規定的時限內提出異議、爭議裁定申請,儘可能在期限內一次性提交有關的證據材料。為了使自己的主張得到有力的支援,當事人應儘量提交那些有較高公信力的證據,例如國家機關依職權制作的公文書證、由專門機構保管的歷史檔案、在具有較大影響的新聞媒體上刊登的有關商標的宣傳材料等等。

二、我國商標註冊遵循哪些原則?

在中國,獲得商標專用權的原則是取得註冊制度為主,馳名取得為輔;自願註冊制度為主,強制註冊制度為輔。另外,《商標法》採用的是先申請為主、先使用為輔的原則,即兩個或兩個以上申請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近似的商標申請註冊的,由商標局初步審定並公告申請在先的商標。如果同一天申請註冊的,此時商標局初步審定並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標。

再次,《商標法》還規定申請商標註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註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在先權利是指申請註冊的商標不得與他人已經獲得的著作權、名稱權、外觀專利權、肖像權、姓名權等權利相沖突。

綜上所述,知名企業的商標被搶注後,可能給企業之後的市場推廣及今後的競爭帶來很大影響,企業要儘快做出反應。如果該商標還在公示期,則企業可以提出異議,這是比較快捷的手段,需要準備的證據必須能夠證實商標被他人搶注,包括主觀及客觀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