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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商標使用許可的型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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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使用許可包括以下三類:
(一)獨佔使用許可;
(二)排他使用許可;
(三)普通使用許可。
在發生註冊商標專用權被侵害時,獨佔使用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排他使用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可以和商標註冊人共同起訴,也可以在商標註冊人不起訴的情況下,自行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商標法》第十三條
為相關公眾所熟知的商標,持有人認為其權利受到侵害時,可以依照本法規定請求馳名商標保護。 就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申請註冊的商標是複製、摹仿或者翻譯他人未在中國註冊的馳名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不予註冊並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申請註冊的商標是複製、摹仿或者翻譯他人已經在中國註冊的馳名商標,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註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不予註冊並禁止使用。

法律規定商標使用許可的型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