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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專利的發明具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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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專利的發明具備
授予發明專利必須具備哪些條件

被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創造應具備以下的條件:

(1)新穎性,是指在申請日以前沒有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國內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過、在國內公開使用過或者以其他方式為公眾所知,也沒有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由他人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並且記截在申請日以後公遠見卓識的專利申請檔案中。

(2)創造性,是指同申請日以前的已有技術相比,該發明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該實用新型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

(3)實用性,是指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能夠製造或者使用,並能產生積極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