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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搶注無效宣告答辯書的原因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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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標搶注無效宣告答辯書的原因是什麼

商標搶注無效宣告答辯書的原因是什麼

商標被提出無效宣告申請後要答辯原因:

(1)商標被提出無效宣告後若放棄答辯將直接面臨商標被無效的風險。

(2)無效宣告答辯是商標法賦予當事人的法定權利,同時也是當事人向商標評審委員會反駁申請方觀點的唯一途徑(《商標法》第44條:其他單位或者個人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註冊商標無效的,商標評審委員會收到申請後,應當書面通知有關當事人,並限期提出答辯)。

(3)商標評審委員會對無效宣告案件進行書面審理,不答辯無疑將增加對方無效宣告成功的機率,答辯無疑將增加我方成功的機率。

二、搶注商標無效宣告後果是什麼?

商標宣告無效就是對一件註冊商標宣告權利失效,相當於被判了死刑,這對於商標權利人來說是殺傷力十分巨大的。面對商標被無效的危險,必須積極應對、盡全力挽回!從商標註冊之初就熟悉相關法律要求,通過合法正規手段獲得商標權,從而避免商標被無效。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規定,惡意搶注他人商標的,商標局可以作出宣告註冊商標無效的決定或者裁定。具體規定:

2、第四十七條 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宣告無效的註冊商標,由商標局予以公告,該註冊商標專用權視為自始即不存在。

3、宣告註冊商標無效的決定或者裁定,對宣告無效前人民法院做出並已執行的商標侵權案件的判決、裁定、調解書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做出並已執行的商標侵權案件的處理決定以及已經履行的商標轉讓或者使用許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商標註冊人的惡意給他人造成的損失,應當給予賠償。

4、依照前款規定不返還商標侵權賠償金、商標轉讓費、商標使用費,明顯違反公平原則的,應當全部或者部分返還。

生活中關於商標搶注事件的發生屢屢皆是,其嚴重違反了商標法,形成了一種不良的競爭,造成他人的經濟以及企業文化受到損失。要知道惡意的搶注他人的商標,不僅僅是對該企業的文化發展造成影響,同時也是一種侵權事件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