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智慧財產權>商標>

行為人怎樣才算商標侵權

商標 閱讀(2.41W)

一、行為人怎樣才算商標侵權?

行為人怎樣才算商標侵權

從我國商標法規定來看,商標侵權行為的構成通常包括以下要件:

1、造成損害後果或即將發生損害後果,即侵權行為給商標權人已經造成損害或者即將造成損害,可表現為產品銷量下降,利益的減少或者商標信譽降低等。

2、行為違法性,即行為人未經許可,也沒有其他法律依據而客觀上行使商標權人依法所享有的權利。

3、損害後果與違法行為有因果關係,即損害後果是由違法行為直接造成的。

4、主觀上的狀態,包括有過錯和無過錯兩種。

商標侵權是指行為人未經商標權人許可,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或者其他干涉、妨礙商標權人使用其註冊商標,損害商標權人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

二、商標侵權的法律責任包括哪些?

1、行政責任。

對於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依據《商標法》第五十三條、《商標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三條規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以採取下列措施給以處罰。

(1)責令停止侵權。具體措施如下:

①責令立即停止銷售;

②沒收、銷燬侵權商品;

③沒收、銷燬專門用於製造侵權商品、偽造註冊商標標識的工具。

(2)處以罰款。

對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但尚未構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以根據情節處以非法經營額50%以下或侵權所獲利潤五倍以下的罰款;對侵權單位的直接責任人員,可根據情節處以1萬元以下罰款。

2、民事責任

根據《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規定,商標權遭受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償損失。根據《商標法》第五十三條規定,被侵權人可以要求侵權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賠償損失。其中,侵權賠償額為侵權人在侵權期間所獲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權人在被侵權期間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包括被侵權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如果前二者都難以確定,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50萬元以下的賠償。

3、刑事責任

除了行政責任和民事責任外,侵犯商標權還可能構成假冒註冊商標罪、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非法制造註冊商標標識罪、銷售非法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罪。

關於商標侵權也是要根據行為人的行為,看是否符合商標侵權的構成要件來判定的,在這些構成要件當中,主要就是當事人明知自己對該商標權根本就沒有使用的權利,卻依然利用該商標為自身牟取非法利益的,商標所有者都可根據侵權行為造成的後果追究當事人應該要承擔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