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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樣才算商標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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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侵權行為是指違反法律的規定,在相同或者類似商品或者服務上未經商標權人的同意擅自使用與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標識,損害商標權人合法權益的行為。如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什麼樣才算商標侵權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

(一)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二)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三)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商標法》

第六十三條

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實際損失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權利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參照該商標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對惡意侵犯商標專用權,情節嚴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確定數額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確定賠償數額。賠償數額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註冊商標許可使用費難以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三百萬元以下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