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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申請三年不用商標無效的依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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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他人申請三年不用商標無效的依據是什麼?

他人申請三年不用商標無效的依據是什麼

他人申請三年不用商標無效的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商標無效的情形包括:

(1)註冊商標違反商標法規定:如不得作為商標使用、註冊的

(2)以不正當手段獲得註冊

①侵犯他人在先權利:如著作權、外觀設計專利權、肖像權、姓名權、商號權等民事權利

②惡意註冊:商標申請人違反誠信原則,在進行商標註冊申請的時候意將他人有影響的商標、馳名的商標等申請註冊。

(3)不正當使用商標:商標申請人不正當使用商標,侵犯了他人在先權利,嚴重的話會被撤銷商標專用權。

(4)商標有效期: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一旦過了10年並且過了半年的寬展期的話,那麼這枚商標就會被無效。

(5)商標三年未使用:商標申請人註冊商標後,三年內並未使用該商標於註冊類別上的話,任何人可以向商標局提該商標撤銷。

二、註冊商標的流程

1、企業準備將要註冊的LOGO圖樣、公司營業執照影印件,並將這些資料交付智慧財產權代理機構。

2、智慧財產權代理機構相準備相關資料(代理委託書、申請書)

3、智慧財產權代理機構遞交給國家商標局

4、國家商標局進行審查

5、國家商標局對此商標進行公告

6、國家商標局頒發證書

三、商標的作用

商標註冊人享有商標的專用權,也有權許可他人使用商標以獲取報酬。各國對商標權的保護期限長短不一,但期滿之後,只要另外繳付費用,即可對商標予以續展,次數不限。商標保護是由法院或行政機關來實施的,在大多數制度中,法院和管理商標的行政機關都有權制止商標侵權行為,一般而言,法院的裁決具有最終效力。從廣義上講,商標對商標註冊人是一種獎勵,使其商品或服務獲得承認和經濟效益,商標也鼓勵創作和積極的態度。商標保護還可阻止諸如假冒者之類的不正當競爭者用相同或相似的標記,來推銷低劣或不同的產品或服務。商標制度能使有技能、有進取心的人在儘可能公平的條件下,進行商品和服務的生產與銷售,從而促進國際貿易的發展。

不管是誰申請的註冊商標,本來申請註冊商標就會耗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可是在申請成功之後又長達三年的時間都根本就不使用,假如商標局撤銷商標權,這實際上也不利於智慧財產權市場的發展。如果沒計劃使用的話,就沒必要申請註冊商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