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實行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制度。軟體著作權即軟體開發完成之日起就自動產生,登記並不是權利產生的必要條件。但在發生軟體著作權爭議時,《軟體著作權登記證書》是主張軟體權利的有力武器,同時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保護的前提。如果不經登記,著作權人很難舉證說明軟體完成的時間以及所有人。同時便於企業認證軟體企業和享受政府對企業的各種扶持和優惠政策;在銷售、許可轉讓和無形財產評估中具有重要作用。
一、辦理軟體著作權登記所需要的資料如下:
申請者身份證明(選一項)
1、法人單位申請: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和組織機構程式碼證影印件各一份;
2、個人申請:提交身份證正反面或護照影印件一份;
3、事業單位申請:提交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影印件一份;
4、機關申請:提交組織機構程式碼影印件一份;
5、社團法人申請:提交社團法人證書影印件一份。
6、源程式—份(選一項),(b,c, d為例外交存方式,費用增加320元)
7、源程式前、後各連續30頁(共60頁,不足60頁全部提交);
8、源程式的前、後各連續30頁,其中的機密部分用黑色寬斜線覆蓋,但覆蓋部分不得超過交存源程式的50%;
9、源程式連續的前10頁,加上源程式的任何部分的連續的50頁;
10、目標程式的前、後各連續的30頁,加上源程式的任何部分連續的20頁。
注:每頁不少於50行(結束頁除外),在頁的左側留出裝訂線,頁首上要標註該軟體名稱、版本號,右上角標註頁碼,全部用A4紙單面列印(不需裝訂)。
11、文件一份(如:使用者手冊、操作手冊、設計說明書、使用說明書等任選一種。)
文件前、後各連續30頁(共60頁,不足60頁全部提交)。純文字情況下每頁不少於30行(結束頁除外),在頁的左側留出裝訂線,頁首上要標註該軟體名稱、版本號,右上角標註頁碼,全部用A4紙單面列印(不需裝訂)。
二、申請登記的軟體的基本資料(以下內容為填寫登記表內容)
1、申請著作權登記的軟體的全稱(品牌+功能用途+軟體+版本號);
2、申請著作權登記的軟體的版本號;
3、軟體開發完成時間,發表時間;
4、軟體執行之硬體環境(內容長度不超過255位元組,一個漢字等於兩個位元組);
5、軟體執行之軟體環境(內容長度不超過255位元組,一個漢字等於兩個位元組);
6、軟體的程式語言(內容長度不超過100位元組,一個漢字等於兩個位元組);
7、軟體源程式的總行數;
8、軟體的主要功能,用途和技術特點作簡要說明(內容長度不超過1000位元組,一個漢字等於兩個位元組)。
三、申請者存在以下情況,需選擇提交以下檔案:
1、合作開發——《合作開發合同或協議書》原件一份;
2、委託開發——《委託開發協議書》原件一份;
3、下達任務開發—《任務書》原件一份;
4、其它證明檔案
綜上所示,就是小編帶來的軟體著作權登記需要哪些資料這個問題的介紹。軟體著作權登記需要申請軟體的全稱和版權號,還有開發完成的時間,發表的具體時間等等。如果是合作開發的,還需要提交《合作開發合同或協議書》原件一份,如實個人開發的,則無需提交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