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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資訊公開的規定是什麼?

政府資訊公開 閱讀(1.28W)

政府在辦公的時候是因為公民的權益在其手中容易得到侵害而要求其將相關的行政資訊公示給大家隨時查閱,而企業類似於一個小社會也同樣會在內部關係到員工的某些利益,所以在職場中也有資訊公開的規定,而這些規定主要包含了資訊公開的內容和範疇以及公開的程式。下面來看看具體的內容。

職場資訊公開的規定是什麼?

一、職場資訊公開的規定是什麼?

由於企業也涉及到眾多員工的利益而必須將必要的資訊公開給員工查閱才能有所保障,具體的規定如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公司資訊公開工作,提高公司工作透明度,保障廣大群眾知情權和監督權,更好地為電力客戶服務,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開企業資訊應當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及時的原則。

第三條 公開企業資訊不得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

第二章 公開內容和形式

第四條 下列企業資訊應向社會公開:

(一)企業基本情況,包括:企業名稱、法人代表、業務範圍、辦公地址;內部各部室及子公司、主要領導姓名、職務;

(二)供電企業辦理用電業務的程式及時限;

(三)供電服務所依據的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

(四)供電企業執行的電價和收費標準;

(五)供電質量和“兩率”情況停限電資訊;

(六)供電服務承諾及投訴電話;

(七)其他應當公開的企業資訊。

第五條 下列資訊不予公開:

(一)國家祕密、內部資料;

(二)個人隱私;

(三)正在研究討論,尚未作出決定的行政審批資訊;

(四)法律、法規、規章或上級規定、註明禁止公開的資訊。

第六條 企業資訊公開,可採用如下方式:

(一)通過中國電力資訊公開網、寧津縣電業公司網站;

(二)廣播、電視、報紙等公眾媒體;

(三)召開新聞釋出會;

(四)公告欄、宣傳版報、通報、簡報及公司公文;

(五)電子屏、公示牌等。

第三章 附則

第十三條 本制度由公司營銷部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綜上所述,當職場中的某些與員工有利害關係的資訊被公示出來的時候也就意味著這些員工的利益會在最大程度上得到監督下的合理保護,而企業在保證自身不受傷害的基礎上對待員工的利益時就應該做到相對地公開才能讓內部結構更加科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