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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住房建設管理政策調整 | 自建房符合新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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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住房建設管理政策調整,自建房符合新規嗎?

土地管理法修正案的出臺,更是促使了它的變化。為有效利用宅基地,規範農村房屋建設,近期國家對農村住房建設管理政策予以重大調整,宅基地上建房有了這些新規定,一起來看看吧。

第一,對原有宅基地上建房規範化了。2017年農村住房建設管理新政策規定,房屋不可隨意翻建。在原有的宅基地上建房修房,要向村委會提交建房申請,拿著原有宅基地使用證明、戶籍證明、房屋施工圖、村委會的書面意見等,去鄉鎮政府審批,拿到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方可動工。

第二,重新申請宅基地建房嚴格化了。2017年農村住房建設管理新政策規定,對申請新的宅基地建房予以嚴格審批,具體步驟與上述一致,不同的是鄉鎮政府初審通過後,還要報縣市、區住房城鄉規劃建設主管部門複審,稽核通過後,予以下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拿到此證件方可建房。

第三,建造三層及以上樓房專業化了。2017年農村住房建設管理新政策規定,農村建築施工人員不得承攬這些農村住房建設,建築高度三層及以上、建築面積300平方米及以上等。應當委託建築施工企業、勞務分包企業承擔施工,並向鄉鎮人民政府申報,納入工程質量監督。

以上就是農村住房建設管理新政策下,宅基地建房的三大新規定。這也是合理整合農村土地資源,維護絕大多數農民的基本利益。